此次男孩遭拦路绳割喉事件,不是什么意外,而是因漠视规则酿成的人祸。
文|流水
近日,在河南省沁阳市柏香镇柏香一街村,一名13岁男孩骑电动自行车外出补课时,被横在马路中间的绳索割伤颈部,引发关注。
据新京报报道,事发地位于村中一公共通行村道。拉绳者今年70岁左右,与受伤男孩同村。另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小莉帮忙”报道,男孩母亲称,村民打玉米不想让行人通过,便在道路中间横拉了一根绳子。目前,受伤男孩已被转入北京的医院接受救治,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
为了打玉米便在公共道路上拉绳拦人,不得不说,这老人挺自私的。这起事故显然不是什么意外,而是因漠视规则酿成的人祸。
村道是公共通行空间,不是自家的院子,随便拉绳索、设路障,是对他人通行权益的侵犯,更是拿别人生命不当回事。民法典明确,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实施该行为的行为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或许,对拉绳老人来说,可能想不到会捅这么大娄子,但对拉绳拦路可能对他人出行造成的危险,不可能没有预判。
13岁男孩骑电动自行车出行固然不符合相关法规,但如果是成年人路过,也不一定会发现绳子。此次事故导致孩子气管、食管破裂,不是因为误打误撞上了,而是拉绳拦路本身就存在公共安全风险,这种行为无异于在道路上埋下“定时炸弹”。
此事看似是拉绳老人自私,实则是对公共规则的无知、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暴露了乡村公共安全治理存在的盲区。
不妨设想一下,如果在城市道路上有人拉绳拦路会怎样?市民会投诉、交警会制止,一旦造成交通拥堵,属地各相关管理部门可能都得出动。
但此事若放到农村,可能就是另一番治理面貌:因为人流量不大,或者地处偏远,发现问题已经不易,解决起来,又可能面临职能部门“够不着”,村干部、网格员人手紧缺、专业能力不足,涉事农民规则意识薄弱等问题。如此种种,使得一些农村占道晒粮、私设路障、随意拉线等行为总是屡禁不止。
此次男孩遭拦路绳割喉事件,正是在这种大背景下发生的。祸患积于忽微,农村更容易使微小隐患酿成致命事故。
因此,此次事故也提醒相关部门,不能再对农村这类风险暴露视而不见。加强普法宣传与安全巡查,及时清理道路障碍,让“公共空间不可私占”的理念深入人心,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而从管理程序上,也需将常态化排查、风险辨识、隐患排除等纳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工作机制。
希望此次受伤的男孩能早日康复,更期待这场事故能成为农村公共安全治理升级的一个契机。
撰稿 / 流水(媒体人)
编辑 / 何睿
校对 / 杨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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