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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在来宾市兴宾区天然桥路西路与疏港大道交叉路口,覃某如驾车在右转过程中,与同向直行由覃某财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猛烈碰撞,导致覃某财当场被甩到路面上,造成覃某财受轻微伤及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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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调查认定小轿车驾驶人覃某如右转弯时,未依法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人覃某财在本次事故中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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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公安交管部门紧急喊话所有驾驶员朋友们,这段提醒一定要记好、传开!

1.所有驾驶员(含轿车、货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路口通行务必严守交通规则,重视路口通行安全。

2.右转车辆驾驶员,需提前减速慢行,仔细观察直行车辆、行人和非机动车动态,严格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坚决杜绝抢行、盲目转弯行为。

3.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驾驶人,途经路口时需控制车速、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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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劳广智 二审:罗雪涛

责编:盘罗婷 编辑:何 欣

视频:罗雪涛 来源:兴宾一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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