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三安光电提问:“请问上市公司为三安集团担保的15.54亿元贷款,如果三安集团不能按时归还,上市公司是否要负连带责任?”

针对上述提问,三安光电回应称:“公司为三安集团到期支付国开基金投资收益及三安电子分期受让国开基金增资款提供担保,系国开基金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福建晶安、三安集成发展,款项用于福建晶安、三安集成建设。到期由福建晶安、三安集成支付给三安集团然后还款给国开基金,整个过程封闭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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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