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这样两个劳动纠纷案件。如今,劳动纠纷问题越来越受关注,很多劳动者在遇到工资、加班、经济补偿等问题时,往往不知如何维权。下面这两个案例,或许能给大家一些启发。
杨权法律师(执业6年,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擅长劳动工伤、行政争议领域,是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分享了两个真实的劳动纠纷案例。
案例一:劳动争议一调到位
申请人是一位女士,她与武进区牛塘一x金副食品经营部因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问题产生劳动争议。2025年10月10日,申请人申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6692元、加班费2206元、经济补偿4000元。
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组织调解。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9月19日解除,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24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申请人调解款8000元,包含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全部费用,逾期未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案例二:停工待岗维权成功
申请人于2017年9月8日入职某公司从事快递取派工作,在职期间每日工作超12小时,每月仅4天休息日,还有节假日加班情况。2024年11月30日,申请人发现办公系统账号无法登录、工作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之后,申请人一系列维权操作,包括邮寄返岗请求书、收到《停工待岗通知书》等。2025年1月7日,申请人以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并提起劳动仲裁。
被申请人有诸多辩称,但仲裁委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未举证证明“生产需要”待岗的合法性,且待岗通知书理由与庭审陈述矛盾。最终,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74039.4元,对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法律干货:
1.遇到劳动纠纷,可先尝试调解,调解能快速解决问题,避免耗费过多时间和精力。
2.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审批程序,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时,要注意保留有效的加班证据。
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待岗,需有合法合理的理由并提供相应证据,否则劳动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劳动者在遇到劳动纠纷时,要勇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按照法律程序来解决问题。杨权法律师是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律所位于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5楼,他在劳动工伤等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