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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二大队

辖区启用警用无人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的

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玉州二大队将于2026年4月15日零时起,在辖区范围内启用警用无人机,对以下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相关抓拍记录将作为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1.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4.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5.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6.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视频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7.其他可通过无人机航拍取证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特此通告。

玉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玉州二大队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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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玉林交警、网络,由玉林生活编排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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