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JSTV荔枝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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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继子与丧偶儿媳争遗产##丧偶儿媳尽赡养义务被判多分遗产# 】江苏的冒某和妻子是再婚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小冒,同时冒某妻子带有继子大冒,小冒成年后娶了蒋某为妻,生育了女儿小美。之后,冒某与妻子感情不和,两人选择分居,冒某一直与儿子小冒一家共同生活,继子大冒随母亲生活。2014年,小冒去世,小冒的妻子蒋某及女儿小美一直照顾冒某的生活,为其购买生活用品。2022年,冒某去世,冒某继子大冒诉至法院,要求继承冒某70%遗产。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作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资格。大冒作为冒某的继子,在冒某生前十余年长期与其不往来,未承担赡养义务,但考虑到其在冒某生病时,支付了部分医疗费,在冒某去世后,承担了丧葬费用,因此,法院最终判决,大冒继承20%的遗产,蒋某及其女儿继承80%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