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下午,越南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召开会议,公布了2025-2030年越南共产党中央军委书记、越南共产党中央军委副书记、越南共产党中央军委常委、委员的任命决定;

越南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成员包括越南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南共产党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陈锦秀同志;

陈锦秀(越南语:Trần Cẩm Tú,1961年8月25日—),又译为陈锦绣 [4],男,京族,越南河静省香山县山平乡人,于1990年3月10日加入越南共产党,政治理论学士水平,经济学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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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10月—1983年11月,在原义静省香山林厂当工人;

1983年12月—1988年11月,原河山平省春迈林业大学学生;

1988年12月—1995年3月,任河静省香山林厂干部;

1995年4月—2004年6月,历任河静省香山林业服务公司下属机构副室长、室长;党委副书记、副经理;党委书记、经理; [6]

2004年6月—2007年7月,历任河静省香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委员会主席;河静省委委员,香山县委书记,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河静省常委,香山县委书记; [6]

2007年7月—2009年2月,任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河静省委常委,省委检查委员会主任 [6](期间:2009年1月,在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当选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

2009年3月—2011年2月,任越共第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 [6](期间:2011年1月,任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2011年2月—2011年7月,任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

2011年8月—2015年2月,任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太平省委书记;第3军区军事党委执委会委员;太平省军事党委书记 [6](期间:2015年1月,在越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当选中央检查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2015年2月—2016年2月,任越共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副主任;

2016年2月—2018年5月,任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常委;中央检查委员会机关党委书记;

2018年5月9日,在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当选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并兼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6月—2021年1月,任越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1月—2021年4月9日,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4月,经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参加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中央反腐败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6月,任越南第十五届国会代表;

2024年10月,经越共中央政治局分工,担任越共第十三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中央反腐败、反浪费、反消极指导委员会副主任(2024年10月29日);

2025年1月,不再担任越共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

2025年2月3日,经越共中央政治局指定,担任越共中央党机关党委书记;

2026年1月22日,在越共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任期2026年-2031年);

2026年1月23日,在越共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四届中央政治局委员,并连任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