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泊车功能,本应是提升驾驶便捷性的“神器”,可对于江苏徐州的彭先生来说,却成了心头之痛。购买宣称配备该功能的比亚迪新车后,不仅提车时功能未开通,开通后还故障频发,历经7次维修仍未解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事情经过
3月31日,彭先生向媒体爆料,他于2024年1月购买了比亚迪2024款宋L EV602KM卓越四驱顶配版,因看中宣传中的自动泊车功能,方便家人用车才选择此车型。然而提车时该功能未开通,直至2024年3月厂家才通过OTA升级解锁权限。但开通后,自动泊车功能频繁出现泊车中断、无法泊入的情况。
截至2026年3月,车辆OTA多次升级,彭先生先后4次到店检修、3次售后上门,累计7次维修,问题却始终未彻底解决,门店也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与处理期限。彭先生已拨打客服热线、向12315投诉,可问题依旧悬而未决。
客服回应多种故障可能,无法直接解决
随后,有记者致电比亚迪人工客服热线。客服工作人员表示,自动泊车终止可能由泊车系统故障、超声波探头故障、全景摄像头故障、自动泊车控制器故障等多种问题导致。
针对彭先生多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情况,客服称之前回复是因行驶安全或其他特殊车位影响导致无法泊车属于正常现象,后续会将相关情况再进一步反馈。同时客服明确表示,无法直接给出解决方案,车辆功能异常需以检测结果为准,再出具对应处理方案。
面对记者的采访,彭先生表示希望厂家可以通过软硬件升级,解决其车辆自动泊车功能问题。那么问题来了,如车辆再次维修依然无法解决自动泊车功能问题,彭先生能否享受退换车服务?
律驰驾道观点
比亚迪自动泊车“修不好”:车主维权之路何去何从?
江苏徐州的彭先生购买比亚迪顶配车型,本为享受自动泊车带来的便利,却陷入“功能成摆设、七修未果”的尴尬境地。这起事件看似个案,实则折射出智能汽车时代下,新车功能“未达标”、售后服务“踢皮球”、退换车“门槛高”等普遍性难题。当宣传的“神器”变成闹心的“摆设”,法律该如何为消费者撑腰?以下三大争议焦点,正是解开困局的关键。
焦点一:自动泊车功能故障,是否构成“不符合质量要求”?
彭先生购车时,自动泊车被明确宣传为车辆配置,但提车时该功能未开通,开通后又频繁出现“泊车中断、无法泊入”等故障,历经7次维修仍未解决。从法律上看,这已不仅仅是“体验不佳”,而是涉嫌“产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约定的质量。自动泊车作为该车型的核心卖点之一,其无法正常使用,直接影响了彭先生购车的主要目的,应认定为质量瑕疵。
焦点二:历经7次维修仍未解决,是否满足“退换车”法定条件?
彭先生先后4次到店检修、3次售后上门,累计7次维修,问题依旧。此时,他能否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即“汽车三包”规定)要求退换车?根据该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或者因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4次的,消费者可凭购车发票和三包凭证更换或退货。彭先生的经历已超过这一标准,尤其是4S店始终未给出明确解决方案与期限,更强化了其主张退换车的合理性。
焦点三:客服推诿、门店无方案,是否构成售后服务违约?
面对彭先生的反复报修,比亚迪客服以“正常现象”“需检测结果为准”等话术回避实质解决,门店也未能提供有效维修方案或时限。这种态度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更可能构成对“三包”义务的消极履行。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等要求,不得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销售者方面在多次维修失败后仍无实质性应对措施,已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获得售后服务权。
彭先生的遭遇并非孤例,它敲响了智能汽车质量与售后责任的警钟。自动泊车功能虽非传统意义上的“行驶安全”核心部件,但作为明示的配置和购车诱因,其长期失效已足以触发退换车条件。建议彭先生整理好维修记录、沟通凭证,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正式提出退换车请求,必要时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车时对智能功能的承诺应留存证据,遇到反复维修未果的情形,应果断行使法定退换车权利,不必再“忍气吞声”。
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办汽车纠纷案件。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