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切实提升交通参与者的规则意识和安全意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汕头公安交管部门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汕头公安交管金平三中队针对市区安居西路及长安路等路段,存在违法停车及停车泊位“内空外停”现象,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秩序的问题,组织执勤警力迅速前往现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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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场,执勤民警重点紧盯各类违规停车行为,针对有停车泊位不停却仍占道违停,空余车位充足却将车辆停放在道路上的“内空外停”现象,影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的违法停车行为,进行全方位,无死角排查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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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公安交管部门采取全天候巡查,严格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车辆违停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违停车辆第一时间提醒、劝导教育,引导车主规范停车。对拒不配合的车辆,将依法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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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公安交管部门提醒广大车主和驾驶人:

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摒弃违法停车陋习,主动将车辆规范停放在指定停车泊位内,杜绝占道违停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文明交通,始于道上;规范停车,人人有责。

整治违法乱停现象,不仅需要公安交管部门严格执法,更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践行。让我们携手同行,从规范停车做起,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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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明确,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

《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九条也明确,机动车应当在停车场或者交通标志、标线规定的道路停车泊位内停放,不得在车行道、人行道和其他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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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停,隐患重重。不仅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行,而且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车辆违停的危害

一是影响交通安全,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会导致人车混行;占用机动车道会导致通行车辆变道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降低通行效率,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

三是危害公共安全,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错过最佳应急处置时间。

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目前,我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汕头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大力度对车辆违停、驾驶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上快速路行驶、不按道行驶、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素材来源:汕头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