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28日,令人震惊、迷惑、愤怒的日子——云南师范大学物理系讲师唐怡,竟然与其妻王朝惠极其残忍地将年仅13岁零8个月的儿子杀害。
唐怡,男,1945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浙江省瑞安县人,70届清华大学毕业生。1971年至1979年在山西省铅山县中学任教。1979年至1980年在清华大学进修。1980年考入浙江大学光仪系读研究生。1983年研究生毕业后到云南师范大学物理系任教,教龄长达19年之久。
王朝惠,唐怡之妻,死者李科的亲生母亲。1953年8月3日出生,汉族,四川省重庆市人,初中文化。1960年至1969年在重庆读书,1969年到云南省河口农场插队,1976年调到昆明铁路工程处二段。1982年病退在家闲居。
唐怡系再婚,身边带一女儿,已离家读大学。王朝惠系第三次婚姻,与第一任丈夫生了李科,离婚后李科归丈夫抚养,与第二任丈夫生一儿子,离婚后儿子归丈夫抚养。第一任丈夫因脑溢血病故后,王朝惠领回大儿子李科。1989年王朝惠与唐怡结婚后,于1991年将李科接到昆明共同生活。
唐怡与王朝惠杀害李科蓄谋已久,二犯曾想趁学校放假之时,将李科带回其母的老家四川,或推下长江淹死,或推下悬崖摔死,但因故未能成行。
经过密谋策划,这对心如蛇蝎的夫妻开始了另一次实施杀害儿子李科的行动。
1993年2月19日,王朝惠以李科脸色不好,可能患有乙肝为由,带李科到医院检查身体。然而,经医院检查,李科并未患乙肝。王朝惠并不在乎李科是否患病,其目的是以此为借口骗李科吃安眠药。王朝惠拿回化验单后,骗李科说患有乙肝,要吃药。2月26日晚11点30分左右,唐怡将近100片安眠药放在碗里碾成粉末状,然后,仔细地把安眠粉装入事先准备的药用胶囊内,与王朝惠一起到李科床旁花言巧语哄骗李科用温开水服下。两个杀人凶手看着儿子李科睡下后,松了口气,回屋策划明早起来儿子死后如何办的对策。
第二天早上,当唐怡夫妻俩迫不及待地起床,去看他们预料中李科已经僵直的尸体时,吃惊地看到李科如屋外初升的太阳般活鲜鲜地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怎么办?夫妻俩咬牙切齿地商量了一阵后,决定再干。
唐怡两次把100片安眠药碾碎,调在葡萄糖水里,王朝惠哄着李科一勺一勺地喂。由于药太多,葡萄糖水也变苦了,好说歹说,也只喂下了三分之一,李科仍然未昏迷。
心如毒蝎的夫妻俩怕了,心也更狠毒了。唐怡干脆把整片安眠药装入胶囊内备用。
中午12时,夫妻俩再次进入李科屋内,把李科拉起来。此时的李科已出现中毒状,坐不稳。唐怡架着身子,王朝惠往嘴里猛灌,又一次给李科服下了90多片。
像是与命运抗争,李科第三次服用后,只是走路摇摇晃晃,像喝醉酒一样。
“怎么办?”
“这药可能是假的,吃掉那么多还不死,怪了。再去买。这次到大药店去买。”
王朝惠给了唐怡4元钱。唐怡先到洪化桥药店买了70片,又远行到正义路买了一些,匆匆忙忙赶回来,唐怡再一次把100片装人胶囊,喂李科服下,此时是2月27日下午6时左右。
夫妻俩像无头苍蝇,频频出入李科房间,盼望着,等待着李科的死亡。戴在手腕上的手表,一次次被抬起来,又一次次失望地被放下。
晚上11点了,李科还是没死。
“再喂一次,明早准死。”唐怡急不可待地拿起再次准备好的100片安眠药,与王朝惠急步走入李科的屋内……
短短24个小时内,这两只披着人皮的豺狼,把400多片安眠药灌入年仅13岁零8个月的未成年人的肚子里。他们一个是李科的继父、受过高等教育、受人尊敬的大学讲师,另一个是李科的亲生母亲。
或许,喂进李科肚子里的安定是假冒伪劣药品,或许,李科天生具有特殊的抗毒机能,百毒不侵,肾功能特别好。或许,唐怡夫妻的残忍行为引得天神共怒,有神灵护佑。总之,当唐怡28日清晨天蒙蒙亮起床,来查看昨晚夫妻俩共同实施的罪恶结果时,发现李科安然无恙,还活着。
唐怡愤怒地盯着这个杀不死的幼小生命,思索片刻,气急败坏地把剩下的两瓶安眠药和一瓶乳结草(用其胶囊壳)抓在手里,跑出门摔到垃圾堆里。
李科竟然起床了。虽然摇摇晃晃,迷迷糊糊,但还是出门找同学玩了一天,至下午吃饭时才回家。
1993年2月28日,李科找母亲要钱买游戏机。王朝惠关住卧室的门不出来,也不答话。李科使劲砸门。
唐怡回来了。
像以前一样,唐怡把李科捆绑起来。王朝惠拿了条毛巾,打开水龙头弄湿了,夫妻俩抱住李科的头,唐怡用湿毛巾捂住李科的口鼻,王朝惠把手加在唐怡手上使劲。此时的李科终于明白了他们要干什么,知道自己的命就要被他们夺走,拼命摇头,拼命挣扎,时而喊出一声“杀人啊”!
“这小子力气太大,捂不住”,反复了好几次,持续了一段时间,还是捂不死李科,唐怡放开手,站了起来。
“妈妈,求求你,求求你不要杀死我,我以后再也不敢要钱买游戏机了,我改。”被放开嘴的李科可怜巴巴地向自己的亲生母亲求救。
王朝惠对自己亲生儿子的求饶声充耳不闻,按唐怡的指令,一把将李科床上的枕头摔在地上。
唐怡把躺在地上的李科翻过身来,使李科的脸扑在枕头上,然后用自己硕肥的屁股坐在李科的后脑壳上。王朝惠扑在李科身上紧紧压住拼命挣扎的李科。被窒息的李科挣扎的力度渐渐减弱了,挣扎不动了。
一条幼嫩、无知的生命就这样被自己的亲人残酷地、反复几次地折磨夺走了。
按照事先的计划,唐怡离家躲起来。由王朝惠处理李科的尸体。
王朝惠害怕了。第二天下午,到学校报案:“唐怡杀了我的儿子。”
公安机关当晚抓获唐怡。
李科尸体惨不忍睹。尸检报告证实:李科全身27处表皮剥脱或皮下出血。心肌细胞变性,心肌纤维断裂。肺、肝、肾、脾等淤血。血液、胃内容物中均检出安定成分。李科系窒息致死。
在审讯中,唐怡、王朝惠各自都反复表白自己是在对方的指使和胁迫下作案的,否认自己有杀人动机。
但仔细分析研究全案,就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果:唐怡、王朝惠各自具有不同的杀人动机。
唐怡的杀人动机,是因为与李科继父子之间长时间的矛盾尖锐、恶化,特别是当李科多次与自己的掌上明珠、亲生女儿吵架时,唐想到李科长大成人后的威胁,认为必先除之而后快。
唐在各种材料中大量诉说了李科不可饶恕的各种“罪行”:偷钱、偷猫、学习成绩差、抵赖、与不良少年交往、把蛇养在家中……。唐怡在材料中写道:“这个人(李科)是个败家子,将来可能犯罪!”“李科对这个家,尤其是对王朝惠的生命,已由潜在的威胁变成了现实的威胁。”“我清楚地知道他活着对家庭,对社会都有害。”“王朝惠决定除掉李科,不让李科开始新学期,她要求我协助,我想了一下,同意了。”
唐怡申称:“这个案子具有自卫的性质”,唐在被捕的当天就向学校保卫处的同志称:“应该给我奖励,我为民除了一害”。
王朝惠给审判长的信中写道:“只要一责怪唐的女儿,唐就会眼冒火花,发怒,无法控制,甚至要举刀杀人。我为保护儿子,唐曾将我两根肋骨打断住院。”“我多次口供提到儿子骂唐的女儿,唐要杀死我儿子,为的是让你们了解唐对我儿子的刻骨仇恨。”
王朝惠的杀人动机则是她在李科身上倾注了全部心血,望子成龙,希望值太高所致。
王朝惠在1993年3月2日交代:“李科不理解我,李科的姑妈责骂我,别人也认为我教育不对,我对小科绝望了,我不能长期为一棵死树浇水。我砸毁了李科的书、笔、玩具等,并给他买所有没吃过的东西让他品尝,让他最后享受人间的幸福。”
王朝惠3月6日交代:“我觉得我的身体不行了,我怕我死后小科不学好,没人管,在我死后怕他死得更惨。在我死之前让李科死在我怀里更好。我杀死李科是因为我太爱李科了。”
唐怡、王朝惠在交代中,把他们杀人的立足点都放在李科是一个不可救药的坏孩子身上,唐怡甚至称之为“为民除害”。
李科真是个坏孩子吗?
听到李科被害的消息后,匆忙赶到《云南法制报》去要为李科讨还清白的潘某某说:“我为小李科而来,他是我儿子的朋友。”
“我夫妻和我们的孩子,绝不相信李科是个沉溺在游戏机中的孩子,更不相信李科会拿刀架在父母的脖子上索要钱。说李科受到溺爱,不可能。从吃的、穿的看不出来。一次李科在我家玩,到了吃饭时间要走,我们说,父母不在家,就和我们一块吃饭吧。李科坚持走了。一会儿,我们去他家,见他已经热好了饭,一看,饭还一团一团的,外热内冷。说了半天,一句话:千万千万不能让死了的孩子背着个坏孩子的名声,这太让人难受啦!”
李科原来的班主任陈老师证实:“李科平时较顽皮,但不算影响大面积的人。我的感觉,李科不算闹的那种学生,品德方面也没有什么突出问题。”
现任班主任刘老师说:“李科来时,他母亲说这孩子没有希望,能认几个字就行了,表现不好就送他上工读学校。但李科的表现不像她妈妈说的那样,他劳动积极,学习中上,作业也能完成,曾被班里评为“金星队员”。到六年级就有点顽皮了,纪律散漫,上课有时迟到,有一次拿了人家的笔去卖,但就那么一次,后来没再发现。”
李科的同学刘某某说:“李科平时钱不多,他的早点经常是同学请他吃,他没钱买早点。”
李科同学的母亲张某某证实:“听李科的妈妈说这孩子有偷窃行为。为考查李科是否有偷盗行为,我爱人特意在李科到家里玩时,把一些钱放在桌上,试探搞了好几次,钱都分文未动。”
六年级后,同学、老师经常看到李科脸上、手上青一块、紫一块,眼睛被打得充血,情绪开始烦躁,但他从不向老师、同学谈自己的委屈,也不许同学告诉老师,个性十分压抑。
此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1993年12月7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王朝惠经云南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系癔病样人格障碍,癔病发作性情绪障碍;在情绪紊乱状态,行为失去控制、能力减弱的情况下作案,限定责任能力,且有投案自首情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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