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曲靖一位学生在校遭到欺凌,学生父亲到校调解时却猝死在调解室一事,引发舆论关注。4月14日,封面新闻从当地公安、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事情确实发生,当地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进行调查。
儿子在校遭欺凌,父亲猝死在调解室
当地教育局:已成立专班
“目前已经成立了专班,正在调查中。”曲靖市马龙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回应封面新闻记者称,关于家属反映的情况,警方正在调查,“多的不便说,以调查结果为准。”
记者尝试联系当事人家属,截至发稿暂无回应。此前,当事人家属李女士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介绍了事情经过。
3月30日下午,李女士的丈夫接到孩子班主任老师的电话,称孩子在学校被其他同学殴打,需要家长到学校调解。
李女士和丈夫到校后,等待对方家长40分钟,在操场被告知孩子被其他学生欺凌的情况和经过,“得知我们儿子从这个学期开始就被其他同学索要零食和钱财,还存在殴打、破坏床板的行为,孩子只能侧着睡觉”。李女士表示,丈夫知道这一情况后,情绪很激动,从学校操场进入调解室后,没几分钟人就没有了。“老师和对方家长在批评那个小孩,孩子爸爸在沙发上坐着喘气,没一会人就不在了。”
李女士的丈夫出事后,学校工作人员提供AED,但在场的人没有人会使用,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通过电话教李女士心肺复苏。几分钟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经诊断,丈夫已经死亡。事发至今,李女士认为此事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其丈夫的遗体也还没有安葬。
李女士此前向媒体出示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其丈夫杨某,今年49岁,死亡时间为3月30日,死亡地点为马龙区通泉中学,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如何认定和划分责任?当地公安已介入调查
记者又联系事发学校——通泉中学,得知记者采访该事,接线老师均表示“不便接受采访”。
随后,记者联系上事发学校所在的辖区派出所,通泉派出所值班民警没有否认情况,表示公安机关已经介入,并将记者采访信息记录,等待相关部门回复。
“本次事件中,针对家长在校内调解期间突发猝死,家属需等待警方调查结论与死亡原因认定。”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分析,依据《民法典》,学校作为校园管理者负有合理安全保障义务。若查实校方在调解组织、情绪疏导、应急救护等环节存在疏漏,需按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胡磊律师表示,家属可先通过协商、人民调解沟通处置,后续也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相关误工、交通等费用。
围绕事件背后的校园欺凌问题,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分析,欺凌行为的首要责任,由施暴学生及其监护人承担,学校则在履职缺位时承担补充责任。“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在校遭受第三人侵害,应由侵权方担责;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的,需依法补足责任。”
胡磊律师也认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及时制止欺凌行为,并通知双方家长,给予心理辅导,对严重情形报告公安和教育部门。“如若日常监管缺失、事前排查不足、事中干预滞后、事后处置敷衍,则学校构成管理漏洞,理应承担对应责任。在司法实践中,法院重点核查学校制度建设与日常履职情况,界定责任边界。”
律师们建议,受害学生家属可向学校及教育部门提交书面材料,申请启动校园欺凌认定。若校园欺凌真实存在,家属可向施暴学生监护人,主张医疗、心理干预的民事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若校方存在明显管理失职,也需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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