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载岁月,他始终坚守在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以立案庭为阵地,用忠诚与担当守护公平正义的第一道关口;他把群众的“烦心事”当成自己的“心上事”,用温度与速度化解矛盾、定分止争;他深耕诉讼服务一线,创新机制、优化流程,让司法阳光照亮山区群众的维权之路。他就是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魏朝彬。
他先后荣获“高质量发展工作先进个人”“办案标兵”等称号,带领团队收获群众锦旗数十面,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基层法官的初心与使命。
坚守立案窗口,做群众司法需求的“贴心人”
立案庭是法院联系群众的“第一窗口”,也是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第一印象”。魏朝彬深知岗位的特殊性,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耐心、细心、真心对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让法律充满温情。
2025年寒冬,一位七旬老人冒着大雪来到立案大厅,为儿子索要拖欠已久的劳务费。老人衣着单薄,手里攥着皱巴巴的欠条,因不懂流程急得满头大汗。魏朝彬见状,立即搀扶老人坐下,递上热水,手把手指导填写立案材料,从身份信息到诉讼请求,每一项都细致核对。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他主动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完成立案全流程。临走时,老人紧紧握着他的手说:“魏庭长,你真是老百姓的好法官!”这样的场景,在他工作中已是常态。他常说:“群众来法院,都是遇到了难处,我们多一分耐心,群众就少一分麻烦。”
在他的带领下,洛宁法院立案庭持续优化诉讼服务,全面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缴费等便民举措,针对山区群众网络操作不熟练的问题,安排专人一对一指导。近年来,网上立案率、跨域立案成功率稳居全市基层法院前列,窗口群众满意度始终保持95%以上,成为洛宁司法服务的“暖心名片”。
深耕速裁审判,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
作为立案庭庭长,魏朝彬不仅是诉讼服务的“领航员”,更是速裁审判的“排头兵”。他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既坚守法律底线,又兼顾情理温度,努力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2024年,在处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时,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因两万余元货款争执不下。考虑到案件标的较小、双方系长期合作关系,魏朝彬决定先行调解。他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对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劝说履行义务,对原告耐心劝解、体谅对方经营困难。经过数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分期偿还货款,既维护了权益,又保住了合作关系,获得双方一致点赞。
在案件审理中,他始终严谨细致、精益求精。2025年,在审理张某诉李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告以“不知情、非本人债务”为由拒绝支付。魏朝彬没有简单采信单方陈述,而是仔细审阅微信聊天记录,抽丝剥茧查明事实:李某丈夫生前与张某存在劳务合作,李某曾参与指导施工、沟通结算,丈夫去世后也未否认债务。最终,他依法认定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判决李某支付劳务费一万五千余元。张某冒着大雪送来锦旗:“讨薪路上遇青天,公正判决暖民心!”
他秉持“高效办案、速裁快审”理念,针对简易案件、小额诉讼简化流程、缩短周期。2025年11月,在一起服务合同纠纷中,他敏锐察觉到被告企业存在转移财产风险,第一时间向原告释明财产保全的重要性,指导申请诉中保全,依法冻结被告账户9万元。判决生效后款项顺利执行到位,原告送来锦旗:“多亏魏法官的专业建议,让我们胜诉即兑现!”近年来,魏朝彬年均办理速裁案件超380件,调撤率达55%以上,审判质效稳居全院前列,用高效公正的裁判守护着群众合法权益。
坚守信访一线,做法治建设的“践行者”
魏朝彬始终把信访群众当家人、把群众诉求当家事,以高度的责任感化解每一起信访矛盾。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他耐心倾听、不推诿不拖延;对合理诉求积极协调解决,对不合理诉求耐心释法明理。他坚持“信访无小事”,有效化解了一批积案难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同时,他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投身多元解纷、普法宣传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他深入企业开展司法服务,解读涉企立案、财产保全等政策;对接乡镇综治中心和调解组织,推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2025年参与指导诉前调解200余件,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十三载风雨兼程,二十三载初心如磐。魏朝彬扎根洛宁,把青春与热血奉献给基层司法事业。他用一次次耐心接待、一起起公正案件、一面面鲜红锦旗,践行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铮铮誓言。(雷凤超 张萌)
【编辑 滢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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