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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公费定向培养生违约案例分析

一、河南省省公费定向培养违约案例

汝州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1级地方公费师范生违约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姓名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河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豫教师〔2023〕299号)、河南性别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25届地方公费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2025〕毕业院校162号)及《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精神,现对不履行服务期限约定的河南省公费定向培养教师(汝州市)名单予以公布如下:

周X,男,商丘师范学院,本科,历史学,2025.06

李X,男,商丘师范学院,本科,生物科学,2025.06

二、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违约案例

根据通报内容,这名公费师范生为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和平定向),2024年6月毕业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专业为语文。

何XX 女 语文 202X.06

按照广东省关于公费师范生违约的相关规定,这名违约者需要退还教育培养经费、支付违约金,其违约行为也会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并且今后可能将没有资格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只能去民办学校教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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