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4月21深夜,纷纷细雨飘落在滇东北高原。春天的夜,静极了,阴冷阴冷的。猛然间,一场大火冲天而起,火光映红了漆黑的夜空。

这是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河佑村的一场特大火灾。被熊熊烈火包裹着的是农民杨兰英的家。杨家三口人被突如其来的大火吓醒之后,都从床上跳起来跑到了门边,但烟熏火燎之中,怎么也开不了门,不一会儿便倒在了地上。

众乡亲奋力扑救,终因火势凶猛,难以扑灭。杨家三间瓦房被烧得只剩下光架子。第二天早上,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张副局长带领侦技科三位干警迅速赶赴现场。一看,杨家三间房屋瓦顶及楼板下陷,所有木质炭化,房子隔墙均倒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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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令人惨不忍睹的是,三具被火烧焦的尸体都已高度炭化,四肢残缺。死者分别是52岁杨兆武、杨兰英夫妇和他们17岁的小儿子杨永富。

这一重大火灾引起的惨剧震惊了嵩明县乃至整个滇东北高原。

阴雨的夜晚,为什么突然燃起这场奇怪而凶猛的冲天大火呢?

公安人员在现场勘查中发现,杨家房屋南侧一间门坎外有一堆没有炭化的稻草,草灰旁边有一堆表层呈烧灼状的辣子面,辣子面附近有一根“U”字型六圆钢筋。另外,在北侧一间门坎前也发现了没有炭化的稻草灰和辣子面。其中部分辣子面还装在一焦化了的塑料袋里。

不一会儿,公安人员在清理现场时又在中门边发现一搭扣和已破碎的4个有煤油、汽油味瓶子。

经过分析,很明显,这是一起有预谋的故意纵火杀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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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凶手是谁呢?

1993年4月24日,杨兰英64岁的哥哥杨兆春在县医院急救室里苏醒之后,承认是他放火烧死了妹妹一家三口人。

杨兰英的大儿子杨永波当天不在家,幸免于难。24日下午2点钟,处在极度悲痛中的杨永波来到县医院看他的大舅杨兆春。杨兆春已恢复正常,神智相当清醒。

杨永波问:“大舅,你认得我吗?”

“认得的,你是我的外甥。”杨兆春回答。

“你认得烧着了哪家?”

“认得的。”

“你认得,为啥烧着我爹我妈还有我兄弟,你不去救他们还去吃毒药?”杨永波继续问。

“何必呀,我自己烧的房子我自己认得。”杨兆春坦白承认了自己干的造孽事。

杨永波虽然有点怀疑是大舅干的,但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当听到大舅的坦白供认,顿时吓得浑身颤抖。他流着泪对大舅说:“我不相信。你和我妈是亲兄妹,你不会干这种事情。”

杨兆春木然地回答:“真的是我干的。”

外甥听后心如刀绞一般难受,却仍然不愿相信是大舅一个人干的。

他问道:“是不是哪个指使你干的?”

“不是。是我一个人干的。”杨兆春老实承认。

的确,杨兆春是这一纵火案的凶手。

4月27日,他被公安局刑事拘留。

5月5日被捕。案件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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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兄妹骨肉情。本是同根生,为何下毒手?

在大火中被烧死的杨兰英一家三口人,怎么也想不到,是亲哥哥送他们赴黄泉的。

在县公安局,杨兆春接受审讯时,交代了他放火行凶的原因。

问:“杨兆春,你放火的目的是什么?”

答:“想把我妹子、妹夫烧死掉。他们跟我矛盾太深了。”

问:“你为什么要在下雨那晚上放火呢?”

答:“我看见他两口子在家睡着,又见他小儿子家锁着门,估计他儿子不在家,我也不想烧着他儿子,因为他儿子不懂事。”

问:“你跟你的妹子杨兰英家有什么矛盾?”

答:“以前我结婚了七、八年,都没有生育。父母就把我妹子留在家,找了妹夫,我妹子比我聪明些。后来,我们在父亲的提议和主持下分了家。分了一间房子给我,分了一间房子给我妹子。他们住的是大间,我住的是小间。他两口子还想要我那间房子,经常找我的麻烦。这个矛盾从1962年起直到现在。我打也打不过他们,吵也吵不过他们。我受尽他家欺负,所以我忍不住了。”

据法院调查,杨兆春与他妹妹杨兰英的确为父母分下来的房子问题有比较深的矛盾。两家为房子的事经常吵架,乃至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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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春口才稍好些,吵架时往往占上风,但他体弱,打起架来又每每是妹夫更厉害。十年前的一天吵架时,妹夫杨兆武一气之下把厕所里的大粪丢在杨兆春家煮饭的锅里,气得杨兆春直跺脚,但又无可奈何,因为他打不过妹夫,只得忍气吞声。然而,一次次吵架、打架和由此加深的家庭矛盾,逐渐变成了一颗颗定时炸弹,埋在杨兆春心里。

兄妹亲情被变态的仇恨替代了,杨兆春想寻时机彻底报复。

近几年,杨兆春的老伴、儿子与他妹妹家的关系逐渐改善。妹妹家儿子讨媳妇,打发女儿都来请他老伴和儿子,却偏偏不请他去。被冷落的杨兆春认为是其妹妹家故意拉拢他的家人,离间他们全家的关系,而且扫他的面子。于是,新怨旧恨一起记上心头,他报复的恶念愈来愈强烈了。

杨兆春想好了报复的方式。他在寻找机会,准备孤注一掷。

兽性一旦在心灵深处战胜了人性,老实人也会变得十分凶残。杨兆春的思维完全被报复杀人的恶念占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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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春拟定了毒辣的报复计划,有步骤地开始实施。

一个月前,他到县城去,先买了三公斤煤油和一公斤汽油,又到农贸市场买了两公斤辣子面。几天后,他再次去县城,进药店买了50颗安眠药。

4月21日晚上,他看见妹子、妹夫都在家里,没有外出,估计到他们的两个儿子都不在家。天虽然下着细雨,但有汽油、煤油浇到门窗上,肯定会烧着,不会出问题。杨兆春感觉这样的夜晚是动手的好时候。

半夜12点多,杨兆春把准备好的煤油、汽油、辣子面、铁丝、旧衣服等作案工具用背箩装好,悄悄背到妹妹家门前。

他先把三道门用铁丝扭紧,然后抱来三捆干草,把草分别放在门边,再撒上辣子面。接着,他把煤油、汽油洒在干草堆里,浇到门窗上,又把浸泡过煤油、汽油的三件旧衣裳挂在三道门上。

一切准备好之后,杨兆春四下看了一下,漆黑的院子里什么都看不见。夜,静极了。他长长呼吸了一口气,用颤抖的手,将随身带来的火柴擦燃,丢到浇了油的干草堆上,只听轰的一声,大火迅速地蔓延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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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光的映照下,杨兆春快步溜回家去了。

飘洒的细雨挡不住冷风中一个劲往上窜的火苗。杨家老屋很快就火光冲天,熊熊燃烧起来。

杨兆春溜回家后,坐在自己家的楼上,看见不远处妹妹家的房子被烈火包围起来,他心里感到出了一口恶气。

在喧闹嘈杂的救火声中,杨兆春一时感到恐惧和紧张。毕竟烧的是妹妹家呀,火中有自己的亲人。活了64岁,第一次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真是罪孽难恕啊!看着妹妹家快被扑灭的大火,杨兆春哆嗦着,从衣袋里掏出一个纸包,将里面的50颗安眠药喂进嘴里吞了下去。接着,他拿起水烟筒,想最后再品尝一回旱烟的特别味道。

不一会儿,杨兆春只觉得脚烫手软,头昏眼花,不自觉地倒了下去。

待他醒来的时候,才发现躺在县医院急救室里接受抢救。

杨兆春本想一死了之,却被儿子送到医院救活了。

杨兆春吞吃安眠药自杀没死,却逃不脱法律的严正审判。

1993年8月17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此案后,认定被告人杨兆春犯有放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杨兆春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他自感罪大恶极,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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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程序,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3年10月6日对这一恶性案件进行了复核,认为:“被告人杨兆春无视国家法律,为泄私愤,不顾公共安全,放火行凶报复,致三人死亡,经济损失2.6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且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十分严重,应依法严惩。”

放火犯杨兆春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