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消防条例》已于2026年4月1日正式实施,依据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消防救援局制定了《〈盐城市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细则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ycxffhc@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盐城市消防救援局政策法规科;地址:盐城市经济开发区岷江路60号,邮政编码:224000。

三、反馈截止时间:2026年5月15日

附件:1. 《盐城市消防条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征求意见稿)

盐城市消防救援局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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