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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积极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近日,自治区党委统战部、自治区民委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8+N进”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充分发挥民族工作“两个机制”协调联络优势,进一步夯实创建根基、拓展创建阵地、提升创建影响力。

工作指引指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法定职责,创建“8+N进”是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的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是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要全面完整准确理解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求,结合业务实际精细化做好创建工作,在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上下功夫,在彰显地域风格、行业特点中提升创建成效,为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凝聚磅礴力量。

工作指引对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连队、进宗教活动场所、进网络以及其他各领域各行业的内容、形式、载体等作出具体指导,有效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精细精准、有的放矢开展民族进步创建工作。如创建工作进机关方面,指导机关单位要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丰富的主题党日等形式进一步增进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理解和把握。深化“党建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模式,激发党员干部推动创建创新开展的主观能动性。进企业方面,指导国有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把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要求鲜明有效细化在企业推动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履行社会责任、开展公益活动、深化企业文化建设等各方面,民营企业要发挥资源优势,在推动民族手工业创新发展、促进各族群众灵活就业等方面作出示范,不断拓展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路径。进学校方面,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分众化、精准化、创新化做好各族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创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形式载体,规范开展各族青少年交流实践活动等。进社区,指导社区要积极开展互嵌式社区建设,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模式,开展“中华文化润社区”“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活动,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工作指引对创建工作进其他各领域提出具体指导方向,各行业各领域要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桥梁纽带,不断深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共建机制,凝聚各行各业共同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精神力量,有序引导、鼓励支持“两新”组织、景区园区、窗口单位等各领域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融入地区行业中心大局、各类庆典活动等,积极培树各行业各领域涌现出来的示范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民族工作、人人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各行业各领域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区域优势等,努力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团结促进处

编辑:张裹裹

校对:特古苏、付凤玉、任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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