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刑事诉讼中,有一条被誉为“人权保障小宪法”的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它的逻辑清晰而坚定:通过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非法手段获取的口供,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证据被排除了,指控的根基就动摇了,被告人就有可能获得无罪判决。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在实践中,真正成功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并且最终将关键口供排除在外的案件,少之又少。
为什么明明法律规定得清清楚楚,实践中却举步维艰?今天,我们从辩护律师的视角,来拆解这道横亘在刑辩路上的“天堑”。
一、启动难:没有“线索”,连门槛都进不去
申请非法证据排除,首先面临的是“启动门槛”。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辩护人申请排除非法证据,应当提供相关线索或者材料。
请注意这里的用词——不是“证据”,而是“线索或材料”。立法者体谅到被告人往往被羁押,很难自行收集证据,所以只要提供“线索”,法院就应当启动调查程序。
但在实践中,这个门槛被抬得很高。什么算“线索”?法院的理解往往是“具体的时间、地点、人员、手段”。也就是说,你不能只说“他们打我了”,你得说清楚:哪天、几点、在哪间审讯室、谁打的、用什么打的、打了哪里、伤情如何、有没有入所体检记录印证。
一个正在被羁押、与外界隔绝的人,如何精确获取这些信息?他只能靠自己身上的伤、靠同监室看到的、靠记忆。但伤痕可能已经消退,同监室的人未必愿意作证,记忆在恐惧中往往是模糊的。
于是,法院一句“未能提供线索或材料,不予启动”,就把绝大多数排除申请挡在了门外。
二、调查难:谁来判断“打没打”?
就算侥幸启动了调查程序,更大的麻烦在后面——谁来证明刑讯逼供存在?
法律规定,法庭可以要求公诉人出示讯问笔录、提讯登记、体检记录、同步录音录像,必要时可以通知侦查人员出庭说明情况。
问题在于:这些证据,恰恰都是“自己人”留下的。
体检记录是看守所医生写的,而医生和侦查人员属于同一个系统;提讯登记是办案人员填的,他当然不会写“今天刑讯了”;同步录音录像更微妙——录了吗?录了。但往往是“选择性录制”,关键的“问话”之前,关了;签笔录的时候,开了。你申请法庭调取全程录像,法庭调了,说“经查,录像完整,未见异常”。
那通知侦查人员出庭呢?更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出庭的侦查人员往往准备充分、态度坚定:“我依法讯问,没有刑讯逼供。”你作为律师,问他一百个问题,他一个“记不清了”就能挡回去。法官坐在上面,看着这位身着警服的办案人员,心理上天然倾向于相信。
三、认定难:证明标准到底有多高?
最核心的难题在于:由谁来承担证明责任?证明到什么程度才算“排除合理怀疑”?
法律规定的证明责任分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供“线索或材料”,使法庭对证据合法性产生“合理怀疑”;之后,举证责任转移至公诉方,由其提供证据证明取证合法性;如果公诉方不能证明,排除合理怀疑,相关证据就应当被排除。
这个规则本身是公平的。但在实践中,法庭对“合理怀疑”的理解极为苛刻。被告人说“我受到了威胁”,法官会问“你有伤吗?”被告人说“没有伤,是言语威胁”,法官可能认为“言语威胁”不属于刑讯逼供,不需要排除。
而对于公诉方的证明要求,则相对宽松。一份由办案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往往就能被法庭采信。法官很少会追问:这个情况说明是谁写的?他当时在场吗?有没有其他证据印证?
四、破局之道:律师如何“无中生有”?
面对重重困难,律师并非束手无策。经验丰富的刑辩律师,有一套应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组合拳”。
第一,把“线索”做实。
在会见时,要像做笔录一样,详细记录当事人对刑讯逼供的每一个描述:时间、地点、人员、手段、时长、伤情、是否有其他人在场、是否向驻所检察室反映过。整理成书面材料,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后提交法院。这份材料本身就是“线索”。
第二,用好“入所体检记录”。
这是最客观的证据。如果当事人在入所时体表有伤,体检记录会写明。申请法院调取这份记录,如果记录显示有伤,而办案机关无法解释伤情来源,这就是排除证据的有力突破口。
第三,申请查看同步录音录像。
不要只申请“调取”,要申请“当庭播放”。在法庭上当众播放,让所有人看到讯问过程的真实状态。如果录像不完整、有剪辑痕迹,或者录像时间与笔录时间严重不符,这就是排除证据的硬伤。
第四,用“排除”撬动“协商”。
即使最后法院没有排除证据,提出排除申请本身也是有价值的。它向公诉方传递了一个信号:这个案子我们会较真。这种压力,有时能迫使公诉方在量刑协商中做出更大让步。
五、结语:排除的不是证据,是权力的任性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镇山之宝”。它保护的不仅是被告人的权利,更是司法程序本身的纯洁性。
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为什么非法证据排除那么难?因为它在挑战一种根深蒂固的“有罪推定”惯性,在挑战“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司法观念,在挑战办案机关的内部考核压力。
但也正因如此,每一个成功排除非法证据的案例,都值得法律人铭记。它不仅意味着个案的胜利,更是在为中国的法治进步铺下一块坚实的基石。
对于律师而言,这条路注定艰辛,但也注定值得。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