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4月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表示,长期以来,切断医和药的利益链都是医药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多项关键措施,在已有药品零差率、集中带量采购等基础上再出新招。

王小宁指出,公立医疗机构已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国家医保局持续推进的集中带量采购通过“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拓宽了企业直接供应医疗机构的渠道,压缩药品耗材通过回扣进入医院的空间,降低药品的流通成本。

在此基础上,《意见》明确提出实行“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进一步明确药品零差率的执行范围——除中药饮片外,公立医疗机构其他药品不得加价销售,有力巩固了药品零加成成果,破解“以药养医”顽疾,引导药价合理回归。

《意见》提出“完善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国家医保局已出台《药学类医疗服务价格立项指南》,指导各地设立“药学门诊诊查费”“药学住院诊查费”“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等10个价格项目,将有利于更好体现药学人员的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各地在落实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后,医疗机构可依规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

此外,《意见》还明确,推动医疗机构在省级医药采购平台登记实际采购价格,研究挂网价格与议定价格合理联动的有效方式,同时明确集采中选药品和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不得议价。这些举措有助于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价格形成、主动控费的积极性,稳定市场预期。

王小宁强调,切断医和药的利益链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仍需各方齐抓共管、综合施策、共同努力。

编辑 白爽

校对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