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鸡血”式的反问,你的执法态度配得上那身警服吗?
文|清哲木
近日,一段江苏盐城南高速收费站的执法视频引发全网热议。一名男子驾驶摩托车欲驶入高速,被执勤交警当场拦下。男子拿出手机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认为国家法律并未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自己的行为完全合法。然而,交警的一句反问却将这场普通的执法争执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是不是张雪机车给你打鸡血了?
笔者认为;这句话,轻佻、刻薄、居高临下,将一个本应严肃规范的执法行为,降格为一次充满个人情绪的嘲讽。
哲木观察注意到;盐城南高速方面事后回应称,江苏省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此类情况通常会予以劝返。从执法依据来看,交警拦下摩托车确有《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支撑——2025年9月修订的该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摩托车禁止进入高速公路。而骑手引用的国家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并未明确禁止摩托车通行,因此双方争议本质上源于国家法律与地方法规的适用边界问题。
在法律适用的争议尚未厘清之时,这位交警脱口而出的那句“张雪机车给你打鸡血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张雪机车,是近期在WSBK葡萄牙站夺冠的中国摩托车品牌,其创始人张雪从修车学徒到世界冠军机车缔造者的草根逆袭故事在网络上广为传播。就在不久前,张雪机车因“驾龄不满一年禁购大排量”的销售政策被投诉,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开发声力挺,称这是“给摩友们的一份安全底线”。张雪机车一时间成为摩托车爱好者群体中的“精神图腾”和“信仰图腾”。交警的这句反问,无异于在说:你是不是被某个摩托车品牌的成功冲昏了头脑,才敢跑来挑战执法?
这是一种典型的情绪化执法——不是用法条说服对方,而是用嘲讽来矮化对方。这位交警或许认为自己的反问足够“犀利”,能够当场戳破骑手的所谓“幻想”。但问题是,执法者的武器应当是法律条文和职业规范,而不是讥讽和嘲弄。
笔者也仔细的看了视频,这位交警紧接着补了一句:“但人家(张雪机车)是合理合规合法的啊。”这恰恰暴露了他理解的混乱——既然张雪机车“合理合规合法”,那么骑手出于对合法品牌的认同,又有什么可被嘲讽的呢?一个普通公民,因为喜欢一个遵纪守法的国产品牌、因为相信国家法律赋予的权利而据理力争,竟然成了执法者口中的“被打鸡血”?这种逻辑,不仅不通,而且危险。
事实上,这段执法视频引发争议后,网友评论并非“一边倒支持交警”。有网友直言:“一码归一码,强闯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但作为一个交警,这言行举止是不及格的!”也有网友建议:“个人认为交警执法态度和行为都是有问题的,先不管骑车人知不知道江苏摩托车可不可以上高速,您可以声音小点,耐心一点告诉他”,不要简单粗暴。这些声音,恰恰代表了公众对执法文明化、专业化的普遍期待。
执法是一门严肃的工作,交警穿上那身制服,代表的就不是个人,而是法律的尊严和公共权力的公信力。当执法者开始用个人情绪和行为举止去评判、嘲讽执法对象时,他损害的不仅是自己的职业形象,更是公众对执法系统的整体信任。正如一句广为流传的执法箴言所说:“执法者应当用法条说服人,而不是用情绪压服人。”你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反问——比如“江苏地方法规明确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请配合”——就能完成执法告知,为什么非要附加一句带有侮辱意味的嘲讽?
哲木观察特意查询了一下,这方面江苏有成熟的正面案例。此前苏州、淮安、扬州高速交警在处理类似摩托车闯卡事件时,民警耐心向驾驶人阐明《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条文内容,解释上位法与下位法的补充关系,同时阐述了摩托车上高速的潜在危害性,最终驾驶人心服口服,表示“以后不会再这样了”。同样的场景,不同的执法方式,带来的社会效果截然不同。盐城南这位交警,与其质问对方“被谁打了鸡血”,不如问问自己:你的执法态度,配得上那身警服吗?盐城市高速交警平时的作风建设都写在你的行为举止上。
归根结底,执法不需要“打鸡血”式的反问,也不需要“犀利”的嘲讽。执法需要的是对法条的准确理解、对当事人的基本尊重,以及对职业底线的敬畏之心。盐城南高速方面表示“正在核查详细情况”,真希望这不仅仅是一次形式上的核查,更能成为对执法文明的一次真正反思。毕竟,只有执法者先学会就事论事、文明执法,公众才能在每一场与法律的对话中,感受到公平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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