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有没有把握,是只许成功,不许失败”……酒驾后驾照要被吊销,还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陈先生为此事烦恼不已时,正与自己做二手车交易的赵某表示他有“门路”可以解决此事,这让陈先生欣喜不已,岂料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陈先生与赵某都是做二手车生意的,2022年6月,赵某在朋友圈中看到陈先生正在外地扩展业务,便联系陈先生,表示认识当地许多有出售需求的客户和租车公司,可以帮忙牵线搭桥将车卖给陈先生。为将生意做大做强,陈先生乐见其成,向赵某表达了自己的合作意愿。
2022年7月,赵某便声称自己有个好友正打算出售一辆二手豪车,经评估售价51万元,陈先生将全部购车款钱转入了赵某指定的账户中。货款结清,陈先生静等车到即可,不料这次收车却历经波折。
陈先生原本联系好了物流公司准备托运,但赵某声称他要来上海办事,可以顺便将车开过来,却迟迟未到。陈先生询问情况时,赵某表示因突遇急事,先将车开回了老家,因他在老家时与他人产生了一些纠纷,这辆车作为涉案车辆被扣留,他保证会尽快将车取回归还给陈先生,但此后却仍以各种理由拖延时间。
陈先生只好以报警相逼,赵某见状表示还有一辆估价38万元的豪车欲出售,可以将这辆车给陈先生,后续再补上两辆车之间的差价,陈先生表示同意。但陈先生到现场拖车时,赵某却表示他手头暂时不方便,要陈先生先垫付首付车款才能将车提走,之后他会将这笔钱和之前说好的差价一起还给陈先生。
因之前与赵某有过几次交易并没有问题,想着货款一时无法周转也不无可能,陈先生再次支付了12万元到赵某指定的账户中,随后将车托运回上海,但车开回来没几个月就被人偷偷开走了。经询问,赵某表示他与车主有些纠纷,等他处理好即可。其后,陈先生多次催促赵某还钱,对方却以各种理由推脱。
与此同时,陈先生与赵某之间的纠纷并不止交易二手豪车这一件事。2022年9月,陈先生在与赵某洽谈业务的过程中谈起自己最近在外地酒驾被查,正烦恼不已。赵某听闻表示自己认识专做这行的中介,可以帮陈先生免于被追究刑事责任和吊销驾驶证,办理费用总计12万元。扣除赵某因两人之前的其他交易拖欠陈先生的4万元货款,陈先生转账8万元。此后,陈先生询问办理情况时,赵某总是信誓旦旦地保证“你啥也不用管”“把心放肚子里”,承诺此事定能办妥。
至2023年3月,陈先生酒驾一案办结,因犯罪情节轻微,当地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先生相对不起诉,不存在还需要赵某帮其办理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同时陈先生的驾驶证被依法吊销,可见赵某并未解决此事。
拒不交车,欠钱不还,请托事项也未能成功办理,陈先生察觉到赵某其人远没有他自称的神通广大。2024年3月,陈先生选择报警。
原来,赵某确有二手豪车货源,但在收到陈先生支付的51万元购车款后,仅向上家支付1万元定金,其余款项被其用于与他人的交易往来及个人消费,致使车辆未能如约交付。其后,赵某又虚构车辆被扣押的事实,以此搪塞陈先生。后续在替代方案即第二辆二手豪车的交易过程中,赵某以手头拮据为由请陈先生“垫付”了该车首付款12万元,但交车后,赵某未按时支付尾款,导致该车被车主收回。至于陈先生请求赵某办理的免于吊销驾驶证及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事项,赵某也没能找到相关渠道,且这样的请托属于违法请托,事实上也根本不可能成功办理。
经审查,关于两辆二手豪车交易一节,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假理由拖延交车,隐瞒交车合同最终无法实现的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且赵某虽有其他收入来源,案发前在陈先生的反复催讨下,仅向陈先生退还5万余元,该行为进一步印证了其具有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关于陈先生请赵某为自己酒驾行为“善后”一节,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自身有办事能力的事实,隐瞒其未找到相关渠道的真相,让陈先生陷入错误认识,以虚假理由将被害人钱款据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2025年4月10日,松江区检察院对赵某提起公诉。
赵某在判决宣告前犯二罪,且其此前在外地因他罪被判处的缓刑尚在考验期内,依法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2025年10月30日,法院依法判决如下:撤销赵某前罪缓刑部分,对其所犯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前罪刑罚合并执行,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十五万元;未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追缴。
原标题:《酒驾善后成空谈,豪车交易藏玄机,“门路哥”原是个还在缓刑的江湖骗子!》
栏目编辑:顾莹颖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曹博文 通讯员 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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