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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管理部门作为检察机关案件受理、流转、监管的“第一道关口”,始终锚定职能定位,聚焦案件受理全流程,强化线索排查意识,在日常案件受理、材料审核、信息核查工作中,主动深挖细查各类法律监督线索,及时规范移送相关办案部门,切实筑牢内部法律监督防线,推动检察监督质效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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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在受理马某某涉嫌强奸案过程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案件卷宗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该案中对证人丁某的询问笔录,仅有一名侦查人员签字,不符合“讯问、询问犯罪嫌疑人、证人必须由两名以上侦查人员进行”的法定程序要求,属于典型的侦查活动不规范问题,既违反法定办案程序,也可能影响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不利于案件公正办理,存在程序违法监督线索。

为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内部监督职能,切实规范司法办案行为,案管部门第一时间固定问题线索,严格按照线索移送流程,将该侦查取证不规范问题,作为内部法律监督线索依规移送至案件办理部门,经案件承办人审查就该线索向侦查机关制发《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同时,建议侦查机关加强办案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笔录制作及签字流程,严格落实双人取证法定要求,从源头防范程序违法问题。

下一步,案件管理部门将持续跟进线索反馈情况,强化案件受理全流程监督,加大对侦查取证程序、诉讼文书制作方面的核查力度,切实发挥流程监督职能,助推执法办案规范化,维护司法公正。

来源 |综合业务部

文 | 李亚萍

出品:利剑融媒体工作室

编辑:王妮 审核:马妍妍 签发: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