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1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胤衡 见习记者 邹竣麒)楼上邻居在休息时段频繁敲墙、吹奏乐器,楼下住户不堪其扰,“以噪制噪”进行抗议,由此引发的邻里纠纷如何破解?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今天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件给出明确答案:生活噪声是否侵权,应以“社会一般人的合理容忍限度”为判断基准;对于“以噪制噪”行为,法院予以严肃批评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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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供图

‌4月16日是世界噪音日,旨在唤起公众对噪声污染及其健康危害的关注,推动噪声防治‌。‌‌通州区人民法院数据显示,自2022年6月以来,法院共受理涉噪声污染民事纠纷117件,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2025年1月至今新收案件69件。其中,因装修、乐器练习、宠物吠叫、娱乐活动等引发的“社会生活噪声”纠纷占比突出,2025年达86.9%。

在宋某、余某诉郑某、高某相邻关系纠纷案中,上下楼邻居因噪声问题长期互相指责。法院经深入调查,查明双方均存在“以噪制噪”行为。最终,法院判决噪声制造频次更高的被告郑某、高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原告提出的赔礼道歉、精神损害赔偿等诉请不予支持。

“判断生活噪声是否构成侵权,不能简单以‘超标’为准,而应综合考量声响的时段、频率、持续时间及对他人生活的影响程度。”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于素娟表示,此案明确了“社会一般人的合理容忍限度”这一重要司法基准。

对于“以噪制噪”做法,法院在裁判意见中给予明确的负面评价。于素娟指出,部分当事人在沟通无果后,通过购买“震楼器”、故意制造反向噪声等方式“反击”,使矛盾从单方侵权转变为双方对抗,形成“双输”局面,甚至可能激化为治安案件,影响社区和谐。

噪声被称为“看不见的杀手”。研究表明,长期暴露于噪声可能导致听力损伤、睡眠障碍、心血管疾病等问题。生态环境部2025年发布的报告显示,噪声扰民问题占生态环境污染投诉举报的59.2%,位列各环境污染要素第一位。

噪声纠纷维权面临诸多难题。通州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静分析,噪声具有即时性、动态性特点,证据固定难;当事人自行录制的音视频证明力较弱;噪声侵扰与身心健康受损间的因果关系认定复杂。此外,“达标扰民”现象值得关注——部分噪声虽符合特定排放标准,但仍对居民生活造成实质性干扰。取证难问题导致不少受害者因证据不足而败诉。一些人在无奈之下选择“以噪制噪”,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使用共振音响、橡胶锤等“反击”经验,进一步激化矛盾。

面对嗓音治理挑战,司法机关联合社会各方探索新路径。通州区人民法院台湖法庭庭长梁联林介绍,该院建立噪声纠纷联调联处机制,推动从“事后维权”向“事前预防”转变。2025年以来,通州区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化解潜在噪声纠纷3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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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联林(右一)走访当事人村委会。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供图

梁联林建议,建设单位应严把建筑隔声降噪关,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物业服务企业要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居民应养成文明习惯,发生纠纷时通过物业、社区等渠道理性沟通解决。

针对噪音治理,一些地方开展创新实践。上海市黄浦区通过成立“商居联盟”、制定噪声公约等方式化解矛盾;北京市朝阳区推出“共享琴房”,采用隔音材料解决乐器练习扰民问题,相关社区噪声投诉量下降。

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住宅项目规范》基本与国际水平接轨,提高了对新建住宅墙体和楼板的隔声性能要求,从源头上减少噪声干扰。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将“噪声污染防治”作为污染防治编中重要部分,为噪声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梁联林表示,有效防治噪声污染,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与依法治理,需要社会各界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她建议,发生噪声纠纷、确需诉讼维权的群众,应注意通过录音录像、留存沟通记录、第三方检测报告等方式,合法、有效固定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