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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民生关切 筑牢安全防线
《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共7章40条,将于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了12项通行规则和11种严禁的危险行为,规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行为,包括驾驶人年龄、佩戴头盔、悬挂号牌等要求,禁止醉酒驾驶、逆行、违规载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可根据道路实际情况采取限行限速措施。
免费登记上牌 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电动自行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实行免费登记上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公安交管部门将通过设立办理点、推行带牌销售、网上办理等方式,方便群众办理。将实行分类登记:符合新国标、获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正式号牌;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发放临时号牌,实行过渡期管理,过渡期内凭临时号牌通行,期满严禁上路行驶。
条例对违法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对自愿接受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协助维护交通秩序或者参加其他社会服务的,可依法从轻或免除罚款处罚。
来源:随州发布
编辑/整理:钱伟 出品:随州派(随州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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