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李娜)近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机制 加快高速公路和干线航道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到,明确省级主导高速公路项目出资机制,高速公路新建项目原则上采用经营性收费模式。采用政府收费模式的,应由省政府“一事一议”专题决策后实施。
政府收费高速公路新建项目,按照“省市共建”的原则,省、市资本金出资比例按苏南地区5:5、苏中地区6:4、苏北地区7:3执行,省级资本金由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负责筹措,地方资本金由属地市政府负责筹措。
经营性高速公路新建项目,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投标方式选择投资者,探索应用“施工+股权”投资等方式,在运营和养护“一张网”基础上,鼓励民间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参与。
对于两次流标且没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并经深化论证确需建设的省级主导项目,按照“省市共建”的原则,参照新建政府收费高速公路的资本金省市出资比例,由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牵头沿线地方国企组建项目法人负责投资建设。
对于省市共建的高速公路新建项目,省、市出资主体先期完成50%资本金筹措,用于属地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等工作,资本金全额到位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改扩建项目资本金原则上由原经营主体出资,原经营主体投资能力不足时,相关股东方按股比或约定进行增资。改扩建项目可综合采用路段扩容、节点扩容、智慧扩容、更新改造等方式,提高既有高速公路通行能力、运行效率和安全韧性水平;因涉及桥隧等不具备原路径拓宽条件的,可近距离另辟新线建设以增加通道内总车道数,提高通道交通容量。改扩建项目立项过程中,应同步开展收费方案研究论证,做好衔接。
现有高速公路新增互通项目所需资金按“谁主张、谁出资”原则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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