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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公布)要求,现将我区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风险控制情况公告如下:
陕西鸿誉祥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大肠菌群超标的农家原味皮冻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原味皮冻
抽样日期:2026年1月30日
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风险防控措施:
咸阳市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至陕西鸿誉祥福食品有限公司,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经查,当事人共生产原味皮冻72袋(380g/袋),销售价格6元/袋。2026年1月30日公司自检抽样原味皮冻5袋,监督抽检原味皮冻9袋,销售价格3.5元/袋;2026年1月30日将剩余的农家原味皮冻58袋销售至西安生鲜加工中心,价格是6元/袋,共计348元。该公司在收到检验报告后就进行了召回,但由于产品的保质期短,已被顾客食用,故未有成功召回。
(三)依法处置情况: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19.34元;
2、罚款500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5219.34元。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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