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4月15日)
聊城市发文
自2026年起
全面落实春秋假制度
实施范围
聊城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春秋假,其中,九年级第一学期安排秋假,第二学期不安排春假。幼儿园可参照执行。
假期安排
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每次3天。
2026年春假定于4月29日、4月30日和5月6日,共3天,面向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8年级。2026年秋假定于11月4日—6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
2027年及以后,春假原则上安排在清明节假期前后;秋假原则上安排在每年11月第一周,具体时间随年度中小学放假安排一并公布。
至此
山东已有14市
明确中小学春秋假
来源:聊城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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