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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青浦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民警

在嘉松中路附近执勤时

发现一名男子

驾驶一辆疑似

变造号牌的二轮摩托车

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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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即开展排查

通过调阅公共视频画面

锁定了车辆行驶方向

最终在芦沈路附近

将魏某及涉案车辆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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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魏某近期来沪求职

为日常出行便利

无证驾车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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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重的是

魏某为逃避处罚

竟用黑色胶带

将原车牌上的字母

“FP”变造为“EB”

不料其刚上路行驶

便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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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魏某因实施使用变造的机动车号牌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已被青浦警方

依法处以行政拘留

并处罚款6500元

警方提示

机动车驾驶证是驾驶车辆上路的基本资质,必须通过正规考试依法取得;机动车号牌是车辆合法身份的标识,任何故意遮挡、污损、变造、伪造号牌的行为均属交通违法。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以此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资料:青浦警坛

编辑:朱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