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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发布者还表示,剧组在使用过程中,将该作品置于与创作初衷完全不符的场景中,此事引发网友关注。画面中,该作品为多个贴在树上的袋子,袋内装有包括纸质文字、石子、树叶等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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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日,《我在大学修文物》剧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他们认为侵权一事暂时无法确认,作品所处环境是公共场合,“之前一直打电话联系他,也联系不到,他所说的作品是在学校内,我们和学校有合作协议,是不是真的是他做的都无法确认。”

该工作人员称他们在与学校进行沟通,确认创作真实性等信息,同时也在给视频发布者留言。“而且在学校公共场合的产物,算不算一个作品可能也需要考量。”该工作人员亦表示学校也在积极联系寻找发帖学生,但目前无有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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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拍摄是否侵权,关键看是否单独突出使用某一独创性作品、是否将作品作为画面核心元素使用、是否足以让观众识别出该特定作品。若只是背景一闪而过、属合理取景范围,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若剧组刻意拍摄、长时间呈现、用于剧情或标志性画面,则超出合理使用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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潇湘晨报·晨视频记者 史继超 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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