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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鸣股份")于2026年4月发布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对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公告显示,晓鸣股份成立于2011年7月5日,于2021年3月2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700.00万股,并于2021年4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名称为宁夏晓鸣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位于永宁县黄羊滩沿山公路93公里处向西3公里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757.1220万元。
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经营宗旨是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现代企业管理为依托,推动公司发展,为全体股东提供投资回报。公司经营范围涵盖家禽饲养、种畜禽经营、饲料生产、食品销售等许可项目,以及粮食收购、畜牧渔业饲料销售、技术服务等一般项目。
在股份结构方面,公司股份总数为18,757.1220万股,均为普通股。公司发起人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持股数额(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1魏晓明89.5%货币2011.6.292杜建峰255%货币2011.6.293石玉鑫204%货币2011.6.294朱万前51%货币2011.6.295吴忠红2.50.5%货币2011.6.29合 计500100%
公司章程对股东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细规定,股东享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依法请求召开股东会、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等权利,同时需承担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等义务。
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职权。公司还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以提高决策效率和监督水平。
利润分配政策方面,公司实行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章程还对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本次章程修订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股东权益,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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