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宠物投毒案,马上就要在4月16日宣判了。很多人说,哪怕最后只判1块钱精神损失费,也算是法律的一种进步。可我越看这事,越觉得心里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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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北京朝阳某小区,有人投放浸泡剧毒的鸡脖子,导致11只宠物犬、2只流浪猫中毒,9只狗当场死亡 。投毒的是小区一位65岁的老人,因为电动车被狗尿、划损,一时冲动用了明令禁止的剧毒物质。后来案子成了北京首例宠物投毒刑事公诉案,一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了4年,老人没上诉,但受害的主人们为了精神损失赔偿,一路上诉二审

其中一位主人,为了陪了自己13年的狗,辞掉工作、自学法律,甚至熬出抑郁,就想给逝去的毛孩子争个说法 。她也说过,哪怕法院只支持1块钱精神赔偿,也是对伴侣动物情感价值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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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事看着真挺矛盾的。一边是把狗当家人、苦苦维权的主人,另一边是年事已高、可能处境艰难的老人。为了给狗讨公道,把老人逼到这个地步,不少人看了都觉得揪心。

不少养狗的朋友平时都很有爱心,但这事闹到这一步,让人感觉:对动物的深情,好像盖过了对同类处境的体谅。大家都在说这1块钱是进步,可我总在想:这到底是谁的进步?以后动物的权益,真要和弱势老人的处境摆在同一个天平上吗?

有网友说得挺实在:一块钱看似是进步,实则五味杂陈。动物情感被重视是好事,可对弱势者的体谅,也不该被丢在一边。

这事说到底,不是爱狗恨狗的对立,而是法律、人情、公共安全该怎么平衡的问题。投毒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严惩;但维权的同时,对老人的处境也不是不能多一分考量。法律该有尺度,也该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