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班主任开房猥亵15岁女生,被行拘10日调去后勤”一事持续引发关注与质疑。
据《华商报》等媒体报道,2025年11月,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高中生周雨(化名)被班主任刘某从学校带至餐厅、宾馆猥亵。事发后,刘某被行政拘留十日。
周雨父亲说,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中,女儿称,11月6日,一名同学向班主任刘某告她在班里说其坏话。下午5时,刘某在向她了解情况时,说她很可爱、很漂亮,然后带她去办公室询问家庭情况等,“他让我今后把他当成自己人。”
周雨表示,11月7日,刘某给了她一张假条,并表示要带她出去吃饭,“我以为老师想让我做班里的情报员。”当天下午3时,刘某给她200元,让买东西吃,然后就带她去附近一家牛排店吃饭,其间刘某多次摸她的手、腿。
一份盖着所在学校印章的《请假条》显示,因生病请假一天,时间从11月7日至11月8日,学生周雨。班主任签名“刘某”。
周雨说,随后,刘某称要在宾馆开一间房,虽然意识到不对劲,但因她是私自离校,便跟着刘某。到宾馆房间后,刘某拉上窗帘锁上房门后,想抱住她,“我躲开,说你有孩子和老婆,你对得起他们吗?他说,没事没事。”刘某又将她压在床上,她拒绝,刘某遂离开。
周雨说,“我以为他是想带我吃个饭,开房给我一个住宿的地方,他自己回家。拒绝他后,他让我不要给家长说他带我开宾馆的事。”
2025年11月19日刘某在警方做的笔录显示,刘某称,事发当天,同事电话联系他,称周雨与班里同学打架了,他便前往学校,带周雨去吃饭,给周雨在宾馆开了一间房。
笔录中提及,警方调取监控发现,事发当天,刘某曾于11月7日下午2时前往一家药店,在计生用品柜台前停留。对此,刘某称,是因为他没用过,比较好奇。
警方的案件现场访问记录表显示,警方对宾馆一名住宿客人进行询问,对方称,11月7日下午6时20分左右,其下楼拿东西后回房间,听到对面房间有小女孩哭的声音,当时其没有在意,便回房了。
2025年11月19日,光山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刘某对周雨实施了猥亵,其违法行为严重,决定以猥亵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而周雨因此事受到心理伤害,甚至过量服药,好在被及时救治。
周雨家人认为,刘某受到的处罚太轻,希望追究刑事责任,但申请刑事立案、刑事自诉等均暂未果。
媒体报道后,今年4月14日,光山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对涉事老师刘某降级处理,调离教学一线,“他现在在原高中做后勤工作,已经降到最低等级了。”
该工作人员表示,该处理结果是依法依规作出的,不存在包庇。关于家长若不满意该如何申诉,对方未明确回应。
猥亵学生的班主任仅被行拘10天、调至学校后勤岗位,处罚是否过轻?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顾玺曦律师分析认为,猥亵罪的入罪核心是强制,即违背他人意志,暴力、胁迫等方式压制反抗,从而实施猥亵行为。
“根据新闻来看,虽然该教师并没有使用暴力手段,但是其利用班主任身份,以请假为由将学生带至宾馆孤立环境。”顾玺曦律师表示,“行为人为什么要特意选在宾馆这么一个孤立环境?其动机和目的必然是认为在这种环境下,能够形成有利于自己的优势地位,从而达到一定程度的胁迫。”
顾玺曦律师认为,这种行为尽管不是肢体上的暴力,但其性质和效果却与肢体暴力相当,是一种攻破被害人心理的软性暴力,其目的也在于压制被害人反抗,从刑法上来说就是达到了“强制”这一要素。
顾玺曦律师表示,警方以行为人仅搂腰摸腿并非隐私敏感部位为由,认为仅涉及行政违法,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其认为,本案中同时具备针对未成年人、在封闭场所、利用职权、实施猥亵行为、造成被害人严重心理伤害等要素,如果仅仅以行政违法进行处罚,恐怕难以树立法律权威,也难以形成对未成年人的高度保护。
另外,鉴于行为人利用教师这一负有看护责任的特殊身份实施不法行为,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强奸、猥亵未成年人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适用从业禁止。
“家长当下能做的,是推动对孩子的心理伤害进行司法鉴定,固定证。同时,可向更上级的检察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打破地方保护与程序僵局。此案不应止于行拘,必须给受害者一个公正的交代,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权益,净化校园环境。”顾玺曦律师说。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张荆律师亦直言“还留他在学校做后勤,真的合适吗?”
张荆律师称,根据相关规定,猥亵学生属于严重丧失教师资格的行为。“教体局说‘降到最低等级’,但刘某依然拥有公职身份,依然在拿财政拨款。既然已经认定猥亵属实且情节严重,这种人就该彻底开除出学校,并录入黑名单,终身禁入教育行业。”
张荆律师表示,《新时代高校/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明确规定,对于猥亵学生的,要依法依规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让刘某留在原校做后勤,对受害女孩和学校其他孩子来说,依然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和心理阴影。“这种人不仅不该教书,甚至连学校的大门都不该进。把一个猥亵者留在校园里,哪怕是扫地、修电灯,也是对所有学生安全的不负责任。”
综合自华商报、律师微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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