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人员不得违规买卖股票,是不可触碰的监管“红线”。近日,五矿证券一位前员工因借用他人账户炒股,被深圳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证券从业者必须坚守合规底线,严格遵循监管要求。这不仅是对自身职业操守的坚守,更是维护资本市场公平公正的关键所在。
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
4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的一则信息显示,经查,刘艺帆在五矿证券任职期间,存在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刘艺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五矿证券成立于2000年,总部位于深圳,是一家综合类证券公司,也是深圳首批获规范类券商资格的证券公司。
公司目前拥有2家全资子公司—五矿金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底,公司共设立分支机构(含分公司及营业部)38家,业务网点覆盖华北、华南、华东、西南等主要区域。
从股权架构来说,五矿证券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旗下金控平台--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公司--五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绝对控股的证券公司。
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并约定收益分配
同一日,深圳证监局亦对另一位证券从业者开出了罚单:易青在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期间,存在操作他人证券账户并约定收益分配、为他人融资提供便利等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故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不过,从罚单来看,无从知晓该从业者所任职的机构。
证券从业人员违规交易股票可谓屡见不鲜。如何更好的监管?早在2022年2月,证监会在对《关于完善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交易监管制度的提案》的答复中就表示,下一步将深入研究证券从业人员股票买卖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证券从业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强化证券公司内部管理和外部约束机制,在逐步夯实“合规、诚信、专业、稳健”行业文化的基础上研究推进有关工作。
同时,证监会强调,将进一步推动加快修改完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合,坚持“零容忍”打击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资本市场违法犯罪成本。
梳理近年监管部门开出的罚单可以发现,针对从业人员违法持股或买卖股票的监管尺度持续收紧。业内人士认为,面对持续加码的强监管态势,券商及其从业人员只有将合规理念内化于制度、外化于操作,贯穿业务全流程,才能构筑起真正的风险屏障,走稳可持续发展之路。
采写:南都湾财社 记者王玉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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