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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决策部署,推进“吉家和美”系列行动,进一步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吉林省妇联、省委宣传部决定实施“巾帼向善 美德润家”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任务

坚持价值引领、文化浸润、暖心服务“三位一体”推进,深入挖掘培育家庭典型与女性典型,大力弘扬孝老敬亲、夫妻和睦、科学教子等传统美德,讲好家庭故事、女性故事,做好家事调解、情感疏导,打造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担共育、和谐和美的家庭样板,以女性温润滋养家庭,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形成人人争最美、家家传美德、户户扬新风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工作内容

(一)强化典型挖掘宣传

1.精心选树典型。省委宣传部、省妇联共同推选100户省级“最美家庭”,重点将尊老爱幼、夫妻和睦、书香润德、教子有方、勤俭持家、干净人家等崇德向善家庭典型推选出来。市县乡村因地制宜开展家庭典型、女性典型寻找工作,层层挖掘在家庭建设中身体力行、言传身教的优秀女性代表,让广大妇女学有榜样、行有示范。

2.讲好美德故事。在主流媒体开设“巾帼向善 美德润家”家庭文明建设专栏,讲述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中推荐选树的“好婆婆”“好儿媳”“好妻子”“好妈妈”等生动鲜活、引发共鸣的优秀女性故事,引领带动妇女见贤思齐、争当典范。

3.打造宣传阵地。在城乡社区设立“巾帼向善 美德润家”光荣榜,开展主题展览展示,结合5.15国际家庭日、传统节日等组织“晒幸福、议家训、讲家事”家庭活动,依托家风墙、家书家信等传递传统家庭美德、现代家庭故事,在全社会营造巾帼传美德、家庭共和美的浓厚氛围。

(二)注重家庭源头培育

1.坚持文化浸润。深入实施“最美家庭”种子工程,将“最美家庭”培育前置于家庭成立之初,在全省婚姻登记场所设置家庭美德宣传墙、文明家风打卡点等文化场景,组织开展共写美德婚书、共立幸福家规等特色活动,引导新婚夫妇树立“美德立家、向善治家”的家庭建设理念。

2.强化仪式赋能。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七夕、国庆等时间节点开展特色颁证服务,邀请“最美家庭”、金婚夫妇、优秀妇女典型等担任特邀颁证员,结合自身经历分享婆媳和睦、夫妻互敬的婚姻经验,引导新人宣读家庭美德誓言、签定《家庭美德承诺书》,让“最美家庭”种子在新婚家庭落地萌生。

3.开展跟踪辅导。组建由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婚姻家庭指导师等组成的婚姻家庭辅导队伍,与新婚家庭建立常态化联系制度,通过组织讲座、社群活动等,定期开展夫妻沟通技巧、家庭角色认知、家庭教育理念等婚姻家庭辅导活动,引导女性自觉承担家庭建设责任,带动家庭成员共同涵养优良家风。

(三)做好暖心关爱服务

1.强化前端预防。深入开展“吉家和美 说事解铃”婚调活动,依托12338妇女维权服务中心、智慧社区数字化管理平台等,提供信访办理、法律服务、心理咨询、家事调解等一站式服务。同时,融入“尊老爱幼、夫妻和睦、科学教子、邻里互助”等家庭美德教育,推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成为弘扬家庭美德、涵养文明家风的过程。

2.凝聚化解合力。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多部门协作机制,组建由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组成的专业团队,推动家庭美德教育融入诉前调解、治安调解、人民调解等各环节,源头预防和减少家庭矛盾隐患,以协同共治夯实家庭和谐稳定基础。

3.延伸服务触角。建立案后回访和帮扶机制,开展重点家庭、重点人群关爱帮扶活动,通过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家庭变化与实际诉求,按需提供妇女法律援助、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将困难家庭妇女儿童帮扶纳入“爱心妈妈”结对关爱、“两癌”救助等活动,切实把关爱服务与美德引导做在平常、抓在经常。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筹推进。各级妇联要将本行动作为“吉家和美”系列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联合宣传部门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强化联动,凝聚合力。各级妇联要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同机制,形成多部门参与、全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妇联要创新宣传方式与传播载体,充分利用基层宣传阵地与新媒体平台,及时总结推广行动成效与典型经验,营造重视家庭美德、建设和美家庭的良好舆论环境。

来源/吉林女性

初审/李雪阳

复审/侯丽娜

终审/王丹

白城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