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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清风君说纪
修政绩观于心 以案示警于行(一)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谋事创业的“总开关”,一旦出现偏差,极易偏离初心、触碰纪律红线。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政绩观直接关系到国企改革发展的方向与成效,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下面清风君将通过剖析典型案例、解读纪律要求,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力戒虚假政绩、弘扬务实作风,以忠诚干净担当护航公司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
案例:2020年9月至2024年5月,唐某任巴州某国有企业负责人期间,为追求短时间内出“政绩”,盲目举债建设农场冷链物流设施项目、香梨有机肥加工厂项目。项目前期未充分调研论证,未批先建、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建设规模严重超过市场需求,致使项目无法通过验收,部分冷库闲置、有机肥加工厂停产,造成国有资金资产严重浪费。此外,唐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5年6月,唐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分析:上述案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未批先建”“随意变更项目内容”的行为,直接违反了重大项目投资的决策程序和权限规定,属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明令禁止的行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为追求短时间内出“政绩”,盲目举债搞项目建设,造成国有资金资产严重浪费,属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一款明令禁止的行为,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典型的“政绩观错位”的表现。
党纪法规链接:
1.《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六条:禁止滥用职权损害国有资产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决策原则、程序和职责权限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2.《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禁止盲目追求政绩损害国家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突破合理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导致过度负债......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三十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反本规定的,有关党组织、单位和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根据其行为性质和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给予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规定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需要解任或者解聘的,依法予以解任或者解聘。
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较大损失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5.《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三)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
中国武夷纪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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