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本来盯着足协第三期裁判评议报告里的错漏判看,19例评议出了7例错漏判,几乎占了一半,料已经够足了。谁能想到,真正把整个足球圈吵得热热闹闹的,是报告里关于申花海港一战脑震荡替换规则的那段说明。这事儿说开了,全是值得掰扯的门道。
足协这份说明的核心其实很简单,就是按国际足联相关规则的精神,要不要把本队球员以脑震荡名义换下,球队自己就能拍板。裁判和其他赛事官员临场既不能鉴定,也没法干涉。为了公平起见,对方球队也能多拿一个换人名额,多一次额外换人机会。
这话刚出来,圈内的媒体人就炸开了锅,各种观点撞得厉害。李姓知名媒体人直接说,本来大家盼着足协和中足联赶紧出配套规则堵上原来的漏洞,结果这份说明给人的感觉,反倒像是招呼大家一起钻漏洞。那既然规则给了口子,那不钻白不钻,大家尽管用就完了。
甘姓媒体人这话讲得很留余地,但话里有话谁都听得出来。他说本来职能部门就该往正向引导,带着整个行业一步步往好了发展,现在这操作,懂的都懂。
陈姓上海媒体的角度更有意思,他说海港能用脑震荡换人条款,申花你也一样能用啊,为啥你自己不跟着用,不懂得活用规则呢?言下之意,反倒怪起申花自己了。
有业内人士就不同意这个说法,丰姓知名人士就说,你想啊,五个常规换人名额用完之后,要是球员跑不动体能透支,哪怕是别的地方受伤,都能拿这个条款继续换人,这不等于变相多了一个第六换人名额吗?这个口子要是被滥用,回头真有球员出现脑震荡需要换人,哪还有名额可用?要是球队为了成绩,逼着头部受伤的球员继续留在场上,那可是真真切切拿球员的健康冒险。
作为作者我也想插两句,本来要是一方少打一人,对方用了脑震荡规则多换一个,哪怕我们这边也跟着多换一个,人数看起来对等,实际情况能一样吗?原本的劣势就这么悄无声息没了,换谁能服气啊。
这么多讨论里,德转管理员朱艺的观点,我觉得是最中肯也最专业的。他之前就聊过脑震荡换人的话题,他说这个规则在国内各级联赛早就推行了,真没必要单单因为一场热门比赛才炒起来。
他觉得问题的核心,从来不是规则本身,而是要把队医的责任给明确了。得从医学角度给滥用规则增加成本,还要提高脑震荡换人的曝光度,让更多球迷搞懂这个规则到底是怎么回事。只有这么做,才能慢慢让脑震荡换人真的变成保护球员健康的好规则。
其实早有数据能说明问题,2024年朱艺就发过一篇长文,曝出的数据真挺惊人的。中国足协刚启用脑震荡换人规则才半个月,国内各级联赛杯赛就已经出现了15例脑震荡换人。更值得玩味的是,这15次换人大部分都挤在比赛的85分钟之后,刚好是球队需要换体力球员冲最后阶段的时候。
这里头甚至还有更离谱的情况,有的球员根本没受到头部撞击,就能毫无征兆倒地申请换人,还有的明明是治疗非头部的伤势,硬是凑了脑震荡换人的名额。频繁的换人暂停把比赛节奏切得稀碎,好好的比赛观感都给破坏了,也就难怪大家都会质疑规则被滥用了。
其实看看别的成熟联赛,人家早把这套流程给走顺了。之前结束的美洲杯,就在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的规则之外,专门加了一条追加规则。只要用了脑震荡换人,球队队医必须在赛后24小时之内,填好签名SCAT5也就是评估脑震荡的标准化表格,发给南美足联医疗委员会。
不仅如此,还要求俱乐部给换下来的球员走六个阶段的康复计划,每天都要做持续的医疗评估。按照这套要求,脑震荡换下的球员最少要休息7天,走完流程才能逐步回到赛场。
事实上,国际足联当初试行脑震荡换人规则的时候,就明确要求SCAT5评估表必须用上。英超、美国大联盟还有J联赛,操作流程基本都是这个路数。
说这么多,其实核心意思很清楚,不是说国际足联出了规则,我们拿来直接用就完事了。作为联赛管理部门,在靠规则保护球员健康的同时,也得给大家把规矩划清楚,给俱乐部和队医做好职业道德引导,得让大家都觉得守规矩才对,钻漏洞丢人。
总不能像这份评议报告这样,只说了按国际足联精神裁判不能管,双方都能多换一个人,就这么轻描淡写把所有问题都带过去。真要是不管不问,以后还会有一堆85分钟后的脑震荡换人冒出来,现在到底有多少例,恐怕都没人愿意挨个数了。
到那个时候,比赛的公平性没人提,对规则对球迷的尊重也谈不上,最后只能沦为圈里圈外的笑柄。谁都知道,中国足球想要变好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不可能一下子就改得完美无缺,但不能因为难就什么都不做。
只要大家都守规矩,一点点把该做的小事做好,咱们的职业联赛才能真的往前走,中国足球也才有慢慢变好的可能。
参考资料:今日 足协第3期裁判评议报告脑震荡规则说明引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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