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意大利共和国总统马塔雷拉依据《宪法》第87条第11款赋予的国家元首特赦权,签署了三项特赦令(decreti di grazia)。这三项特赦令均在司法部长完成规定的调查程序并提出赞成意见后签署。
“特赦”(grazia)是意大利宪法赋予共和国总统的个别赦免权力,与大赦(amnistia)不同,特赦仅针对特定个人,免除已判决定罪的全部或部分刑罚,不消灭犯罪记录。特赦通常基于人道主义或特殊情况,须经司法部长及上诉法院检察长同意。
三项特赦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项:安东尼奥·鲁索(Antonio Russo)——因遭受攻击背景下的故意杀人罪
鲁索出生于1938年,因故意杀人罪(omicidio volontario)被判处12年监禁。总统马塔雷拉批准了部分特赦,免除其尚未服满的刑期中的两年六个月。作出这一决定时,国家元首考虑了司法部长的赞成意见、当事人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犯罪事件发生的特殊家庭背景——该罪行是在当事人遭受攻击之后发生的。
第二项:朱塞佩·波尔切利(Giuseppe Porcelli)——因破产罪并已移居国外、全额赔偿债权人
波尔切利出生于1975年,因破产罪(bancarotta)被判处三年监禁。总统批准了完全特赦,免除其全部监禁刑期。在作出决定时,马塔雷拉考虑了总检察长的赞成意见、当事人已改变生活方式——多年前携家人移居国外并在当地成功创业、以及当事人通过向破产债权人支付与定罪金额相等的款项作出了赔偿行为(condotta riparatoria)。
第三项:阿里·索利曼(Aly Soliman)——因敲诈勒索罪已服刑大部分刑期并表现良好
索利曼出生于1960年,因敲诈勒索罪(estorsione)被判处六年监禁。总统批准对剩余刑期(两年五个月)予以特赦。在作出决定时,马塔雷拉考虑了当事人在监狱羁押期间以及在“考验性收容”(affidamento in prova)措施执行期间的行为表现,以及他已服完相当大部分的刑罚。
意大利总统的特赦权是一项宪法特权,通常仅在严格的人道主义审查下行使。此次三项特赦均获得了司法部长及上诉法院检察长的赞成意见。从三起案件的赦免理由可以看出,马塔雷拉总统主要考量了以下因素:当事人的年龄与健康状况、犯罪发生的特殊背景(如受害者先行攻击)、当事人已长期移居国外并稳定生活、对受害人或债权人的积极赔偿、服刑期间及替代措施执行期间的良好表现、以及已服完大部分刑期。
这三项特赦令均已正式签署并生效。按照意大利法律,特赦仅免除剩余刑期的执行,不消灭犯罪记录,因此当事人的刑事定罪仍然有效。
来源:意欧视点 等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