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岘港市贸易领域的中小企业(SME)若符合特定条件,每年可获得高达2亿越南盾的创新创业扶持资金。
岘港市工贸厅近期发布了第1632/SCT-QLTM号文件,落实《2026年贸易领域中小企业扶持计划》。根据该计划,岘港市中小企业将获得两大类重点扶持政策。
岘港市行政中心的公务员协助市民办理行政手续
首先,根据政府第80/2021号法令,符合该法令第20条规定的创新创业中小企业或参与产业集群和价值链的企业,将获得特定贸易活动和市场拓展方面的扶持。
具体而言,企业可获得咨询服务合同金额最高 50% 的补贴,用于在国际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账户(每份合同每年不超过 1 亿越南盾),以及账户维护费用 50% 的补贴(每年最高 5000 万越南盾)。该补贴自账户成功注册之日起最多持续两年。
在贸易推广活动方面,企业可获得场地租赁费、展位设计搭建费、产品运输费以及参展代表的差旅住宿费补贴。创新型初创中小企业参加国内活动的最高补贴为每年 3000 万越南盾,参加国际活动的最高补贴为每年 5000 万越南盾。参与产业集群和价值链的中小企业参加国内活动的最高补贴为每年 5000 万越南盾,参加国际活动的最高补贴为每年 7000 万越南盾。
其次,根据市人民议会第29/2025号法令,参加海外贸易展览会并租用私人展位的企业,可获得场地、展位租赁以及展览材料和货物运输费用50%的补贴。
亚洲地区参展企业最高补贴额为每单位7000万越南盾;欧洲、非洲、澳大利亚、北美和西亚地区参展企业最高补贴额为每单位1.5亿越南盾;中美洲和拉丁美洲地区参展企业最高补贴额为每单位2亿越南盾。每单位每年可享受一次补贴。
此外,参与国际电商平台的企业,其咨询费、卖家账户费、推荐费、订单履行费、仓储费、条形码注册费、设计费、摄影费以及平台产品广告费等,也可获得50%的补贴。
岘港市中心城区一景
具体而言,国际电商平台账户注册费的补贴额度为每个合同每年最高1亿越南盾。账户维护费每年不超过5000万越南盾。每个实体在五年内可获得两次资助。
企业申请资助需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规模声明、营业执照、最新年度财务报表以及证明符合优先类别(创新型初创企业或价值链)资格的文件。
资助申请必须在每年1月20日前(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5月20日前(第二阶段)提交。付款凭证须在活动结束后10天内提交。如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无效,岘港市工贸厅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关机构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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