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罗大美遇害案被告人余金生执行死刑。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告诉南都N视频记者,余金生被执行死刑,予以逝者告慰,“家人也不用再被这个案子反复拉扯,我们可以慢慢开启新的生活”。
罗大美。
2025年10月24日,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余金生不服,提出上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核准余金生死刑。
2026年4月16日,罗大美的妹妹小尚告诉南都记者,自己看了新闻报道得知这一消息,“我们一直对死刑的核准比较有信心”,虽然家人的痛苦悲伤不会因为死刑执行而彻底消失,“但今后可以不用再纠结和焦虑,也不用再被这个案子反复拉扯,我们可以慢慢开启新的生活”。
南都此前报道,余金生、杨恒与尚某锋(网名“罗大美”)三人时有交集。余金生在与尚某锋交往过程中,明知尚某锋系“网红”且比较有钱,因自己长期赌博急需用钱,便与同居女友沙玉姣及杨恒多次商议抢劫、勒索钱财。
2023年7月初,杨恒受余金生指使,多次约见尚某锋未果。7月5日晚,杨恒再次通过微信将尚某锋诱骗至余金生住处后离开,余金生诱骗尚某锋并将其手脚捆绑控制,伙同沙玉姣驾车将尚某锋转移至南召县南河店镇桑树坪村其舅舅闲置的平房内,期间多次对尚某锋进行威胁、恐吓,胁迫尚某锋向沙玉姣转账二百余万元。
同年7月7日凌晨,余金生在与尚某锋独处期间,采取用衣服勒颈部、短刀割刺颈部等方式将尚某锋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于附近红薯窖内。作案后,余金生、沙玉姣二人返回南阳,将作案刀具、塑料胶带、绳子及尚某锋所穿衣物抛弃。7月7日下午,余金生又返回现场,对掩埋尚某锋尸体的红薯窖再次填埋。
采写:南都的N视频记者 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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