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大湖股份提问:“贵司年报显示核销无锡市医保中心应收账款1808万元,称无法收回,请问医保结算款核销的合理性与合规性?东方华康业绩承诺未达标,选择股权补偿的评估依据是否充分?扣非后净利润仍为负,贵司改善主业盈利有何具体措施?谢谢。”

针对上述提问,大湖股份回应称:“一、无锡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应收账款的核销,在管理层审批范围之内,已经管理层审批,外审的会计师事务所也进行了审计确认。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慎选择业绩补偿方式,公司聘请中同华评估公司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对东方华康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7.28亿元。以最新评估估值计算东方华康1.1103%股权对应的股权价值为808.30万元,高于应支付的现金补偿金693.95万元。业绩补偿方以其合计持有的东方华康1.1103%股权抵偿业绩补偿金的方案合理,公司无偿受让东方华康1.1103%股权的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损害股东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三、康复医疗业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品牌建设;借鉴成熟医院运营经验,逐步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布局;完善人才体系搭建,壮大核心医疗团队。水产品加工和水面放养业务:夯实水产养殖业,完善深加工产业链;完善营销网络,提升市场占有率。白酒业务:加强品牌建设,持续提升品牌价值;拓展营销渠道,扩大市场份额。 谢谢您的关注。”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