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记者 彭军)有些驾驶人觉得,晚上喝了酒,睡一觉第二天开车就没事了。这种想法可要不得,睡醒并不等于酒醒。近日,松滋一名驾驶人就因为 “隔夜酒” 被交警查获。

当天上午,松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城区开展交通违法整治。检查过程中,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人王某春神情慌张,引起民警注意。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警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血液酒精含量为42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面对检测结果,王某春表示自己当天上午并未饮酒,只是前一晚和朋友聚餐时喝了不少酒,以为休息一夜就没事了,没想到依然属于酒驾。

经进一步核查,民警还发现王某春并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针对其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两项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依法合并作出罚款2500元、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后】荆州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隔夜酒”危害不容小觑。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需要一定时间,饮酒后即便间隔一夜,次日开车仍有可能构成酒驾。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同时,驾驶机动车必须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无证驾驶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必将受到法律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