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洛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勤务八大队在定远大道会盟大道口北增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车辆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公示日期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20日,2026年4月21日起开始启用。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新乡辉县市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市民文明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辉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内3个路口新增6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自2026年4月20日起正式启用,现向社会公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

电子警察抓拍以下几类交通违法行为:

1.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2.逆向行驶;

3.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4.驾车接拨手持电话;

设置地点:

1.辉县市文昌大道与和谐路交叉口;

2.辉县市S306省道133公里710米与柳林村交叉口;

3.辉县市政和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

特此公告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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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14日

鹤壁淇县

淇县部分路口增设及已建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已通过验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示,内容如下:

为加强我县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增设朝歌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维护朝歌路、桃园路已建成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用于查处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逆向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系安全带、接拨打手持电话、不按规定停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交通违法行为,监控设备将于2026年4月24日正式投入使用。

特此公示。

附: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及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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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交警,畅通辉县,鹤壁融媒,河南交通广播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