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评论员 王学钧
一款名叫“宋柚汁”的网红饮料引发关注。
有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这款被人们当成柚子汁的饮料,其实只是一种柚含量仅2.7%的柚味糖水,根本不是从柚子肉榨出来的汁液。“宋柚汁”三个字中,“宋柚”不是一种柚子,而是一个经过精心设计的商标。
涉事商家玩得挺“溜”。料到人们看到“宋柚汁”三个字,会近乎本能地认为“宋柚”是一种柚子,“宋柚汁”是一种柚子汁,在直接注册“宋柚汁”商标被驳回的情况下,转身将“宋柚”注册为自家的商标,并一口气把这个商标注册了60多种类别,将这个听起来极具产品属性的名字“垄断”下来。
经由这样一番“操作”,“宋柚汁”的存在似乎就有了合法性。虽然这款饮料不是真正的柚子汁,只是一种柚含量仅2.7%的柚味糖水,但是,如果消费者“望文生义”,把它当成柚子汁来买,好像也怪不得涉事商家。就算有明眼人看出了其中的问题,好像也很难追究涉事商家的责任。涉事商家可以理直气壮地为自己辩护:你把“宋柚汁”当柚子汁买,那是你自己有认知偏差。我没说“宋柚汁”是柚子汁啊,“宋柚”只是我的品牌名。
“抖机灵”抖得让人憋闷。近些年,人们对这类“抖机灵”已多有领教。“农家土鸡蛋”中,“农家土”是商标,“0添加酱油”中的“0添加”是商标,“手打挂面”中的“手打”是商标,如此等等。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把具有强烈暗示性的词汇注册为专用商标,让产品名称变成了一个仅供观赏的“品牌壳子”,与实际产品属性完全剥离,这种“机灵”惯不得。
当“土鸡蛋”无关土鸡,“手打面”里没有手劲,“宋柚汁”里没有足够的柚汁,商品就变得名不副实,商标注册也就成了一种投机取巧。这不仅是单个企业的诚信问题,更是对整个市场诚信体系的侵蚀。
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关部门应该有所作为——不仅要从严审查易产生误导的商标申请,明确将“名称与实际属性严重不符”定性为误导性宣传,消除商家在商标注册环节的“操作”空间,更要通过修法释法,以惩罚性赔偿条款等大幅提高相关商家的“操作”成本。
从这个角度看,不管涉事商家怎样辩白,有关部门都不能敷衍了事,轻易放他们一马。不能让“宋柚汁”这类的“机灵”没完没了地抖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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