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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法国国民议会以170票赞成全票通过《关于归还因非法占有而被剥夺的国家文化财产的法案》,该法案将简化法国在殖民时期掠夺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1815年11月至1972年4月间,覆盖中国圆明园流失文物、敦煌藏经洞流失文书及非洲多国文物等。据悉,该法案需经过国民议会与参议院达成一致后方可最终生效。

这意味着大批流失多年的中国文物可以回家了吗?答案是:难度大大降低,局面豁然开朗。

众所周知,法国《遗产法典》中规定的“公共藏品不可转让”原则,成为横亘在世人心中的一道障碍。这一规定令法国馆藏的大量殖民时期流失文物陷入“想还不能还、想追追不回”的困境,引得国人嗟叹不已。

法国卢浮宫、吉美博物馆收藏着包括中国圆明园流失文物、敦煌流失文书在内的大量他国珍贵文化遗产。这些流失在外的文物,是流泪的精灵,是国人心中的伤痕。

如今,法国首次以专门立法的形式,打破延续上百年的文物归还法律壁垒,为殖民掠夺文物建立起系统化返还机制,令这道障碍遽然消失。这为英国、德国、比利时等同样拥有大量殖民文物馆藏的欧洲国家,作出了示范。

此番立法之举,体现了文明的自省。馆藏掠夺他国之物,谓之“收藏”,谓之“欣赏”,岂非天下最大笑话?岂非人类悲哀?这样做,只能带来无尽的骂名和耻辱。

据新华社报道,在法国国民议会投票环节,法国议员热雷米·帕特里耶-莱蒂发言时,提到法国文豪维克多·雨果的梦想:“希望有一天法兰西能脱胎换骨、洗心革面,将不义之财归还被抢掠的中国。”他直言,“雨果期盼的一天终于到来”。

无疑,雨果这一延绵一百多年的呼吁的价值,在“全票通过”的场景中,得到了某种程度的体现。我们欢迎这样的善意和“迟到的正义”。

但更应该看到的是,取得这一实质性突破并不是“天上掉馅饼”,而是中国政府持续外交努力与民间长期呼吁的结果。

此消息引发全网关注,表现出国人极大的爱国主义热情。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大的“拦路虎”消失之后,仍有一些课题乃至难题需要破解。作为文物原属国,我们需要在做好充足的专业准备的基础上,稳步推进文物返还工作。

现代快报/现代+首席评论员 戴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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