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云南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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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云南省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提出:

鼓励各地积极发展超低(近零、零)能耗建筑和低(零)碳建筑。符合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有关规定的绿色建筑项目,依法享受相应税收优惠

管理办法还规定了绿色建筑实施范围及等级要求:

1、全省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及以上标准;

2、全省新建超高层建筑不得低于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

3、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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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住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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