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作正文之前,先向发明红绿灯的人致敬,他们太了不起了,他们的发明极大地提高了通行效率、降低了交通事故,从而促进了经济发展。这个贡献,是对全世界全人类的。
1868年英国人约翰·皮克·奈特发明了世界上第一盏红绿灯(煤气灯)。1912年美国人莱斯特·威尔发明了现代电动红绿灯。1920年美国人 威廉·波茨在莱斯特·威尔发明基础上加入了黄灯,形成使用至今的三色红绿灯。
向他们致敬!
言归正传。据齐鲁壹点账号消息,4月7日,安徽省淮南交警发布了一个情况说明,说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淮南公安交管部门已经开始逐步取消信号灯倒计时或闪烁功能。
为什么取消呢?
淮南交警在《关于取消信号灯倒计时或闪烁功能的说明》中给出的理由是:
在实践中发现,相当数量的驾驶人为赶时间,在绿灯倒计时末期或闪烁时加速抢行,形成伤亡事故。
淮南交警同时还指出,倒计时或闪烁功能并不是法定机动车信号灯信号范畴。
这个意思等于是说,取消信号灯倒计时或闪烁功能并不违反法律法规,所以淮南交警的做法没有错误,无可置疑,无可指摘,大家就不要吐槽乱喷了。
但是,网友吐槽乱喷的,大有人在。
我滑动粗略浏览了齐鲁壹点这个消息下面的留言,近千条留言,几乎是一边倒地反对,还有一些是冷嘲热讽的,说淮南交警此举有理由创收,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人民币服务。
网友普遍认为,信号灯倒计时和闪烁功能有好处,能够让驾驶员提前预判,做好准备,提高通行效率,减少事故发生。
还有的网友说,郑州和武汉之前也取消过信号灯倒计时和闪烁功能,但后来都改回来了。对此,我查了一下豆包,说武汉没有取消过,而郑州确实取消过,但当时是为了换成智能信号灯,不过后来发现安装的智能信号灯不靠谱,又换掉了,恢复了原来的信号灯。
也就是说,郑州的情况与淮南今天的情况,是不同的。淮南这纯粹是取消。
那么,淮南交警此举到底好不好呢?网友普遍反对,到底孰是孰非?
淮南交警给出的《说明》中,在指出有些驾驶员在信号灯末期抢行引发伤亡事故的前面,淮南交警是承认“有利于提示驾驶人做好准备,提升通行效率”的。
但是,通行效率和伤亡事故相比,孰轻孰重,这是显而易见的。所以,淮南交警取消信号灯倒计时或闪烁功能,明显是考虑到生命健康比通行效率更重要。
至于有网友说信号灯倒计时或闪烁功能有利于减少事故发生,这不符合逻辑和事实。实际生活,确实可以看到很多驾驶员在信号灯末期抢行的情况,有的离路口还很远,看到绿灯闪烁,就加速冲过去,甚至还有很多加速闯黄灯的。这些情况确实容易引发伤亡事故。
不过,驾驶员在信号灯倒计时末期抢行引发伤亡事故,显然不会是那种单方面事故,可能是另一个方向有人闯红灯了,而且主要是行人、电动车等。
所以,我有一种担心,即取消了信号灯倒计时或闪烁功能后,机动车不敢抢行了,放慢了,行人、电动车等反而更敢乱穿、提前闯,整体安全未必真的能提升。
也就是说,淮南交警意图降低交通事故,不是从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入手,而是从次要原因入手。此举在抑制次要原因的同时,可能会纵容了主要原因,所以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从全国范围来看,有信号灯倒计时的不多,但是有闪烁功能的却占绝大多数。其他地方是不是也有数据证明闪烁功能导致事故多发呢?还是仅仅淮安事故多发?如果仅仅是淮安,是不是说明淮安行人、电动车闯红灯的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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