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拼了命报警,前男友却当着警察面发“禁令对我来说就是个屁”。
后来一个身中数刀,另一个从9楼坠落——而接警和负责审判的,是同一群警察和同一间法庭。
说这两个案子之前,得先记住一个数字:15年。
这是第一个女孩听到的刑期,也是第二个女孩没等到的答案。
第一个叫金妍。
2021年,她在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全某,35岁,追她追得很凶。
金妍起初没怎么上心,但架不住身边朋友一个劲儿撮合——
“你看他多喜欢你”“两个人都单身试试呗”。
这种话听多了,人很容易被推着往前走。他们在一起了。
可是恋爱以后,全某很快露出了另一面。
他晚上经常失联,电话不接、信息不回。第二天问起来,就说自己睡着了。
他还频繁找金妍借钱。金妍怀疑他劈腿,提出分手。
全某急了,赌咒发誓说自己绝对没有别的女人,最后才被迫交代:“我只是去赌博了。”
金妍一听炸了——这还不如在外面鬼混呢!于是坚决要求分手。
她没想到的是,分手之后,自己的噩梦也开始了。
全某疯狂地给她打电话、发信息,要求面谈。金妍不理,他就让他妈打电话:“你就见见他吧,他是真的喜欢你。”
两家人住得近,父母虽然不很熟但也认识,金妍碍于面子,只好答应了。
见面后,金妍再次表示不会复合,全某恼羞成怒,动手打了她。
金妍又气又怕,当场给他妈打电话:“你儿子打我了,你不管我就报警了!”
但他妈妈没骂自己儿子,反而劝金妍说:“他太喜欢你了,你和他好好聊聊。”
回家后,金妍越想越怕,决定无论如何都不会再见他。
晚上十点左右,金妍听到有人按密码锁,还按错了两次。金妍和姐姐住在一起,她以为姐姐又喝多了,就起身去开门。但刚走到玄关,门开了,进来的是全某。
他问:“门锁密码没改,你不就是在等我吗?”
金妍让他出去,全某不愿,还是要求复合,两人吵了起来。
金妍无奈打电话报警。全某见状,跑进厨房拿了把尖刀:逼问道:“复不复合?不复合你今天活不了!”
两人正在僵持,姐姐带着男朋友回来了。几人对峙了大约十分钟后,警察到了。
警察听了金妍的哭诉,当场给全某下了禁止接近令,要求他不准再找金妍。
炸裂的是,警察还在现场没走,全某就给金妍手机发消息:“禁止令对我来说就是个屁。”
金妍哆嗦着把消息拿给警察看,警察看了一眼,毫不在乎地说:“没事,你把他拉黑就行。”
以上这些并非杜撰,都是韩国权威媒体KBS报道的案件细节。
果不其然,禁令下发的第二天,全某依然没有放过金妍。
他换号码打双打电话、蹲守金妍公司、跟踪她的行踪。
金妍不胜其扰,除了反复报警,别无他法。而被警察反复警告的全某,却变本加厉了。
2023年3月2日上午,他在超市买了尖刀和扳手,开车到金妍公司楼下,让金妍下楼面谈。
金妍再次报警,警方出警找了一圈,没发现他的车;警察给金妍打了个电话确认她没事,安慰了几句就回去了。
金妍又给全某的母亲打电话求助。得到的回答是:“他去了你就见见呗,他能有什么恶意。”
下午一点左右,全某发来消息:“我先去警局接受调查,回来之后我们一定要见一面,否则我就死给你看。”随后,他把刀和扳手扔在路边草丛里,去了警局。
做笔录的时候,负责的张警官给金妍打电话问情况。
金妍要求把全某抓起来。张警官当着全某的面复述:
“他说他给你发信息威胁你了是吧?行,我会问他的。现在抓不了,毕竟他没什么过激的风险行为。调查结束后我给你打电话。”
这些对话,全某在旁边听得一清二楚。
一个小时后,他怒气冲冲地走出警局。
他找到草丛里的刀和扳手,直奔金妍公司。他之前从未进过公司内部——这次直接冲进了办公室。
金妍不想影响同事,和他一起到楼下谈。全某还是那句“复不复合”。金妍说不可能,在我报警之前你赶紧离开。
全某掏出了刀,一把将她推到墙边,拿刀直接捅穿了她的身体,又拿出扳手一下一下砸向金妍的头。
同事听到呼救声,冲出来和全某搏斗,几名同事不同程度地受了伤。金妍被送上救护车时已浑身是血,经过几天抢救,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法庭上,检方要求判20年,出狱后必须佩戴电子脚镣,以确定他的位置。
没想到法官竟然很“善良”,他问全某:你对你的错误有没有清晰的认知?
全某说:我错了,我很后悔,我对不起她。
法官说:“好,那我再给你一次机会。”
就这样,全某的电子脚镣免了。
最终,全某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听到判决,金妍在法庭上崩溃大哭:“你凭什么替我原谅?15年之后你替我去死吗?”
面对记者,她哭着说:“我觉得我还能再活14年。”
一年后,釜山,距离不到一公里。
2024年1月7日凌晨两点半,一名20多岁的女孩从写字楼9楼坠落身亡。
最先报警的是她的前男友金某。他哭着说,自己路过楼下,听到“砰”的一声,就发现闵京躺在地上。
警方调取监控,发现当晚闵京和新男友志勋刚约会回来。志勋把她送到家门口,在走廊里聊了一会儿才离开。
但警方扩大了监控范围,发现在两人回来的几个小时前,金某就坐电梯上了9楼。
直到凌晨两点半才神情紧张地下来,而此时正是闵京坠楼的时间。
真相是:闵京门锁密码没换,金某来找她,提前进了屋,猫在屋里等着。
面对证据,金某承认自己确实先行进屋。但他说,只是和闵京吵了几句,她就突然“发疯一样”从窗户跳了出去。警察问他有没有对闵京动过手,金某说:怎么可能,我那么爱她。
见他不说实话,警察冷冷地甩出一沓资料——过去几个月闵京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
记录显示,和金某恋爱期间,闵京身上经常被他打得浑身青紫,出租屋的地面和墙壁都有不同程度的破损,连电视屏幕都被砸碎了。每次她提分手,金某就殴打、威胁、下跪、求饶,循环往复。闵京多次报警,每次都不了了之。警察最多就是下个禁止令,口头教育几句。
釜山地方检察厅后来披露的起诉事实更具体:闵京提出分手后,金某曾在她家门口敲了17个小时的门,还持续发消息骚扰。
事发当晚,监控拍到闵京爬到了窗户上,倒挂在窗外。一个人影从屋里伸手——是拉、是抓、还是扒,模糊的影像看不清楚。几分钟后,闵京坠楼。
金某在闵京坠楼后10多分钟才报警。他把闵京进屋前自己喝过的啤酒罐和穿过的拖鞋都收走了。这些细节是遗属后来向媒体曝光的,有充分的证据,但加害者方面至今没有任何反省,没有一句道歉,否认了所有嫌疑。
釜山地检以违反跟踪骚扰处罚法等罪名起诉了金某。检方求刑10年。
但法官最终判处3年零4个月。罪名是恐吓、跟踪和非法入侵。不是杀人,不是过失致死。
因为证据没办法证明他推了人。就算所有人都觉得不对劲,但法律只看证据。
耐人寻味的是,这两起案子,接警的是同一个警察局——釜山西部警察局,负责的是同一批人。
金妍案之后,韩国修订了《跟踪犯罪处罚法》。原来的法律规定,如果受害者不愿意处罚,就不能对加害人进行司法审判。
这种规定在熟人案件中几乎是致命的——很多受害者怕报复,不敢追究。而且加害人可以跟受害者“达成协议”,其实就是花钱买撤诉。
2023年6月21日,韩国国会全票通过了修正案,废除了这个条款。
从此,跟踪骚扰加害人将受到刑事处罚,不管受害者愿不愿意。修正案还扩大了紧急保护措施的范围,明确了电子骚扰也算跟踪行为,规定检察官可以申请让嫌疑人提前佩戴电子脚镣。
新法在金妍案之后、闵京案之前就已经生效。
但闵京案发生时,釜山西部警察局的处理方式,和一年前没有任何区别。面对多次报警、多次殴打、多次违反禁令的加害人,他们还是“口头教育”,还是“书面警告”,还是等着受害者自己扛。
韩国立法委员何秀敏说了一句话:“新法在他们面前形同虚设。他们解决的从来都不是危险,而是眼前的麻烦。”
金妍去祭拜了闵京。
两个素不相识的女孩,被同一间警局的同一批人接警,被同一个司法系统的同一群人判了刑——一个15年,一个3年4个月。
金妍对记者说了一句话:“我还能活14年。”
她把自己当成了倒计时。
深度观察
这起案件最值得深思的地方,不在于凶手的残忍,而在于一种“制度性麻木”。
警方接警了,去了,训话了,下禁令了,结案了。每一个环节在程序上都“合规”。
但受害者一个死了,一个差点死了。
即便韩国政府在金妍案之后修订了法律,闵京案还是死了。
其实改不改的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警察和法官们怎么做。
因为法律文本的修改和一线执法的惰性之间,隔着一整个官僚系统的惯性。
警察不觉得那个电话是“危险信号”,法官不觉得15年比20年少五年有什么本质区别。
在他们眼里,案件的载体只有案卷,活人只是案件的一个构成部分,是他们工作流程上的一个环节。走完了流程,封了案卷,工作也就完成了。
15年也好,3年4个月也好。对法官来说,那只是量刑标准上的一个数字。
但对金妍来说,那是她能活着等待正义的全部时间。
而对闵京来说,她连等的机会都没有了。
信源
- KBS报道:金妍案中警察当着全某面接电话、告知“不会抓人”等细节
- MK 2024年6月报道:闵京案检方求刑10年
- 163网易报道:遗属控诉加害者姐姐是演员、延迟报警等细节
- MK 2024年4月报道:17小时敲门、遗属请愿等细节
- 奋韩论坛转引MBC报道:闵京长期遭受殴打和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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