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体报道光山县某中学一班主任猥亵女学生。4月16日,记者从光山县获悉,县教体局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已开除涉事班主任,并撤销其教师资格。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班主任刑事拘留。光山县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大风新闻此前报道:
“54岁班主任猥亵15岁女孩被行拘10日”:光山县警方启动全面核查,是否刑事立案最迟4月16日出结果 班主任猥亵女生被行拘10日,家长希望追究刑责;教体局:已降级做后勤
4月14日,大风新闻报道,周海(化名)女儿周雨(化名)2010年出生,在光山县某高中读高一。2025年11月8日,周六,“女儿说是班主任刘某带她出去宾馆开房了”。周海立即带着刚回家的女儿前去宾馆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11月9日,辖区派出所出具《报案回执》,称已收到周海关于女儿遭强制猥亵的报案。
涉事老师事发前曾去过计生用品柜台
宾馆有住宿客人曾听到女孩哭声
根据2025年11月19日刘某在警方做的笔录显示,刘某54岁。其称,事发当天,同事电话联系他,称周雨与班里同学打架了,他便前往学校,带周雨去吃饭,给周雨在宾馆开了一间房。笔录中提及,警方调取监控发现,事发当天,刘某曾于11月7日下午2时前往一家药店,在计生用品柜台前停留。对此,刘某称,是因为他没用过,比较好奇。
2026年4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联系到涉事班主任刘某,对方立即挂断电话。
警方的案件现场访问记录表显示,警方对宾馆一名住宿客人进行询问,对方称,11月7日下午6时20分左右,其下楼拿东西后回房间,听到对面房间有小女孩哭的声音,当时其没有在意,便回房了。
家长认为处罚过轻,希望追究老师刑事责任
县教体局:涉事教师已降级,调离教学一线
11月19日,光山县公安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刘某对周雨实施了猥亵,其违法行为严重,决定以猥亵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此事发生后,周雨存在重度抑郁症状、中度焦虑症状、中度敌对症状、重度恐怖症状、重度偏执症状、中度精神病性症状等。2026年1月28日,周雨因情绪低落,服用过量阿莫西林,导致药物中毒,被家人送医院洗胃治疗。
“行政拘留10日太轻了,作为班主任应该为人师表,却做出如此下作的事,我希望追究其刑事责任。”周海说,由于警方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他便委托律师,希望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但截至2026年4月14日,法院未回应。
4月14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尝试联系涉事学校校长沈某,无果。
同日,光山县教体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对涉事老师刘某降级处理,调离教学一线,“他现在在原高中做后勤工作,已经降到最低等级了。”
4月15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获悉,光山县公安局重新组织专案组,对该案全面核查。后续将根据核查结果,认定该案是否构成刑事案件,最迟4月16日出结果。
来源:顶端新闻 大风新闻此前报道 B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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