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当地时间4月13日,法国国民议会以170票赞成、0票反对的结果通过一项法律草案,同时通过多项修正案。该草案适用范围为1815年至1972年期间,法国以偷盗、掠夺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国文物。该法律草案旨在简化法国以非法方式所得文物的归还程序。目前,草案文本仍需经参议院重新审议后最终完成立法程序。
在此之前,根据法国现行法律,纳入国家收藏的文物原则上“不可转让”。归还相关文物需逐案立法处理,程序较为复杂。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法律草案的报告人、法国国民议会议员弗朗茨·刚布斯在草案通过后发文称:“该法律草案的通过建立了一套持久、透明且基于客观标准的程序。(文物的)归还并非否认艺术的普世使命,而是让一些民族寻回部分记忆与身份认同。”
消息发布后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提出,包括圆明园被掠夺文物在内,曾有大量中国文物被掠夺至法国,这些文物是否有机会回到中国呢?
4月16日,长期从事圆明园海外流散文物研究的中国圆明园学会学术专业委员会委员刘阳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距离这些流落法国多年的中国文物回归,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图据视觉中国
法律草案通过并非意味着“文物马上回家”
需明确证据证明“非法占有文物”
“这个法律草案的通过,确实是为流散文物回家简化了很多法律程序,且包括圆明园流散文物在内,不少中国流散文物被掠夺走的时间都处在草案适用的时间范围的。”刘阳表示,但该法律草案对归还文物的程序设立了相当严格的要求和条件。
刘阳介绍,法律草案中规定,归还文物的范围为“被证实或有精确线索,足以推断该文物在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间,曾因盗窃、掠夺,或通过胁迫、暴力获得的转让、遗赠,而成为非法占有的文物。”这就要求中国希望归还相应文物时,需提交明确证据,证明这些文物曾经属于中国,且是通过非法手段被法国非法占有的。
“很多流散文物是100多年前被英法联军或八国联军掠夺出境的,一些文物在海外被拍卖,流入民间收藏或被博物馆购买。”刘阳说,当时中国的文物收藏档案还不完善,也绝少有相应的影像资料,如何证明这些流散文物曾经属于圆明园或中国其他地区,成为了一个挑战。“比如清代档案可能会记载说,某个宫殿曾藏有‘青花釉里红瓶一对’,但符合这种描述的瓶子存世很多,如何证明现在法国收藏的这个瓶子,就是中国档案中记载的那一对,就是一个非常大的难题。”
助力海外流散文物回家
需要整理相应的被掠夺证据
哪怕有证据证明了文物曾经属于中国,下一个要面对的挑战是:如何证明文物是通过掠夺或其他非法手段来到法国的。
刘阳说,在法国的一些文化机构中,还收藏有100多年前该机构工作人员在法国购买这些文物的收据,并以此声称这些文物的来源是合法的。但这些文物实际可能是被英法联军掠夺后,带到法国公开拍卖的。此时就需要中方提交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些文物是当年被掠夺走的。最怕陷入“有理无据”的被动局面。“很多时候,大家心里都知道这件文物就是被掠夺走的,但很难找到相应的明确物证。而在法律程序上,这样的证据是必不可少的,这就给文物追索带来了非常大的困难。”
“我这些年也收藏了很多文物被掠夺的证据,比如一些当年文物被掠夺后,在欧洲拍卖的清单或报纸报道等,但收集每一份证据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刘阳表示,这就要求政府和学界投入更多的努力,整理好海外流失文物的相关情况,并深入寻找相应的被掠夺证据,这才能助力更多海外流散文物顺利走上回归之路。“目前,我们对于法国一些文化机构有哪些中国流散文物的清单还没有详细掌握,更不要说去寻找它们被掠夺的证据了。”
不过刘阳表示,此次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法律草案,说明在法国国内很多人认可非法掠夺的文物应该被归还给其原所属国,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此外,草案还要求法国定期更新被非法占有文物清单。这些举措无疑都有助于海外流散文物的尽早回家。“促成文物回归,需要中法之间加强沟通,更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对在法流散文物的梳理,确定出文物被非法占有的证据链。可以说,文物回归的路我们才刚刚起步。”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特约记者陆琦
编辑 郭宇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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