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嘉兴的王师傅驾驶车辆行驶至中环西路中山路附近时,被后方一辆玛莎拉蒂轿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双方初步协商私了,然而约定的维修费用与误工费,对方却迟迟未支付。

据王师傅回忆,事故发生后,他原本打算打电话报警处理,但驾驶玛莎拉蒂的小伙子主动提出私了。“他当时说自己有急事,不想走保险,还说保险费用太高,让我随便找地方修车,要么他负责维修也行。”王师傅表示,当时他查看车辆受损情况,发现问题不大,预估维修费用也就几百块,便同意了私了的提议。

随后,王师傅将车辆开到自己所在网约车公司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最终产生了600元的维修费用。他将维修清单发给了当时驾驶玛莎拉蒂的小伙子,对方对费用予以认可,还主动提出额外补给王师傅300元作为误工费。可令人没想到的是,无论是600元维修费还是300元误工费,对方始终没有支付。王师傅现场多次联系对方,均无人接听电话。

之后,相关人员尝试电话联系该人员,终于有人接听了电话。不过,接听电话的人表示自己是玛莎拉蒂的车主,并非当时追尾王师傅车辆的驾驶员,当时是他的朋友驾驶自己的车辆发生了事故。相关人员留下联系方式后,该车主表示会及时联系朋友处理此事,但截至目前,仍未收到该车主朋友的回复,赔付事宜也一直没有进展。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腾军律师指出:玛莎拉蒂追尾失联,私了协议不是儿戏。

针对浙江嘉兴王师傅被追尾后对方“私了不赔”的情况,看似简单的一起小事故,却折射出交通事故私了中的多重法律问题:

1. 口头协议也有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也就是说双方认可赔偿金额的“私了”约定具备法律约束力。对方既然认可了600元维修费和300元误工费,反悔不付已构成违约。司法实践中,法院也明确认可私了协议的效力。

2. 车主是否要担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原则是“谁开车谁负责”,肇事司机是直接责任人。除非玛莎拉蒂车主对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比如明知朋友无证、酒驾或车辆有隐患仍借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否则车主无需自掏腰包赔偿。

3. 误工费必须赔。网约车司机的误工费实为“停运损失”。依据最高法司法解释,经营性车辆维修期间的合理停运损失,法律明确支持。且此损失通常不在保险赔付范围,必须由肇事方个人承担。

本案情况,王师傅可以怎么做?建议王师傅可携带维修单、聊天记录、对方车牌号前往交警大队补报案,要求出具事故认定书。若仍不处理,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肇事司机,胜诉概率较大。

马腾军律师提醒车主:遇到事故切勿图省事私了,务必报警备案或留存事故现场照片、对方准确身份信息,防止事后失联维权无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