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韩国的奇葩罪名“名誉损毁罪”只有在散布假消息的时候才会构成,以为说真话就不是犯罪。但韩国大法院最近的判决给出了一个更复杂的标准:就算你说的是真的,甚至只是在发表个人意见,也可能构成名誉损毁罪。这个判决直接影响到网络评论、社交媒体发帖、视频评论这些日常行为,在韩国生活的人有必要了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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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的核心逻辑是:一段话表面上看起来是在发表"意见"或者"评价",如果这个意见背后隐含了某个具体事实的主张,而这个事实会损害某人的社会评价,那就可能构成名誉损毁。举个例子,你写"这家公司就是骗子公司",听起来是你的判断,但这句话背后暗示了这家公司有欺诈行为这个事实,如果这个事实不成立,或者你无法证明,就可能出问题。

判断一段话算不算名誉损毁罪,不能只看某一句话本身,要看整体语境。法院说得很清楚:要综合考虑整体文章的走向、用词方式、社会背景,以及一个普通读者读完之后整体上会产生什么印象。所以你不能靠"我只是在问一个问题""我只是在引用别人的说法"这类技巧来规避责任,法院看的是读者对整篇内容的综合感受,不是某一句单独的表述。

这次判决还确认了几个细节。第一,公司和机构也可以成为名誉损毁的受害方,只要对其社会信誉和业务运营造成了实质性影响。第二,文章里不需要写出被针对者的名字,只要周围的人能判断出指的是谁,就满足了"特定性"的要求。第三,针对已去世的人发布虚假内容或进行侮辱性攻击,其家属可以以维护逝者名誉为由,还可以以自身的追思感情受到侵害为由主张赔偿。

金毅律师的想法

所以在韩国发网络评论、写文章、发视频、做直播,一定要注意名誉毁损罪的边界。韩国刑法对名誉损毁有专门的规定,网络上的名誉损毁罪最高可以判处七年有期徒刑或者五千万韩元以下罚款。说话之前想清楚:你表达的到底是观点,还是在主张一个事实?这个事实你能不能证明?表达方式有没有越过合理批评的边界?这几个问题想明白了,基本上能避开大多数风险。